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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殡葬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摘要
来源:本网   时间:2021-09-18 10:59:48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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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更好地满足群众需求,持续深化殡葬改革,规范殡葬管理,推进新时代殡葬事业健康发展,依据《殡葬管理条例》、《广东省殡葬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以及中央、省关于推动殡葬改革的相关决策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划。

一、“十三五”时期梅州市殡葬事业发展回顾

        “十三五”期间,全市各级民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民政部门的指导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认真实施《梅州市殡葬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规范殡葬管理,注重突出殡葬基本公共服务公益属性,着力推动基本殡葬基础设施建设,不断落实生态惠民绿色殡葬,殡葬事业取得长足发展。殡葬政策体系不断健全,殡葬公共设施不断完善惠民殡葬覆盖范围扩大节地生态安葬逐步推广,殡葬服务管理水平提升扎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发展移风易俗新风广泛宣传

二、形势要求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殡葬工作;省委、省政府提出新时代广东殡葬改革创新发展方向;经济社会发展对殡葬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三、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新发展理念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以满足人民群众殡葬需求为出发点,多措并举提升殡葬服务能力和水平,建设具有特色的惠民殡葬、绿色殡葬、文明殡葬、法治殡葬、智慧殡葬,推动新时代梅州殡葬事业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党委领导,政府主导

--以人为本,保障权益

--统筹规划,因地制宜

--疏堵结合,问题导向

--绿色发展,移风易俗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覆盖城乡居民的殡葬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建立健全,基本服务更有保障,选择性服务更加丰富,殡葬服务设施日趋完善,公益性安葬(放)设施覆盖率、节地生态安葬率显著提升。殡葬综合监管有力有效,殡葬行业发展更加规范,殡葬信息化管理和服务全面普及,现代文明殡葬新风尚逐渐形成。

四、主要任务

(一)切实加强殡葬设施建设

        制定完善殡葬设施规划,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的指导和约束下,统筹规划和合理设置农村公益性殡葬设施。加快补齐公益性安葬(放)设施短板,尽快实现公益性安葬(放)设施服务全覆盖。规范经营性公墓建设。规范原有经营性公墓的建设,从严审批经营性公墓。

(二)大力推行节地生态安葬

        大力推行节地生态安葬方式,大力推行不占或少占土地、少耗资源少使用不可降解材料的节地生态安葬方式。加快节地生态安葬设施建设,实行墓位节地化、墓碑小型化、墓区园林化,新建公益性公墓和现有公益性公墓新建墓位(穴)全面推广使用卧碑,加快建设与自然环境融合、土地复合利用的新型生态安葬设施。健全节地生态殡葬设施的长效管理机制,落实节地生态殡葬设施的建设和管理责任,确保殡葬设施服务覆盖范围内的新增骨灰、迁坟骨灰规范入葬,坚决杜绝“只建不管、只建不进”。

(三)提升殡葬法治建设

        健全殡葬监管执法体制,落实政府各职能部门在殡葬领域规划用地、建设运营、价格执行、市场监管、丧事活动等方面的监管责任,充分发挥地方综合执法部门作用,不断提升殡葬法治建设能力和水平。加强殡葬问题综合治理,巩固殡葬专项治理成效,加强殡葬领域问题的综合治理。

(四)夯实殡葬公共服务体系

        全面提升殡仪馆服务质量,推进殡仪馆节能减排,全面加强各殡仪馆设施设备建设、服务质量建设、业务管理建设、人才队伍建设、信息化建设、党风行风建设等,健全重大突发事件和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制度,落实卫生防疫和干部职工健康保护措施。大力实施惠民政策,继续实施全市户籍居民七项殡葬基本服务由政府免费提供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进一步扩大免费范围,推广民政、公安、人社、医保、政务数据等部门一站式联办遗体处理、户籍注销、火化证明开具、社保发放停止、医疗保险支取等“身后事”的模式。加强殡葬服务行风建设,坚决整治利用殡葬行业特殊性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坚决整治殡葬服务违法违规行为。创新殡葬服务管理手段。加强互联网、物联网、5G、大数据等技术与殡葬管理服务全方位、深层次的融合应用。促进殡葬服务多元化,坚持以公益性为主体、经营性为补充的多种殡葬服务供给模式,在保障基本殡葬服务的同时,推动殡葬服务供给主体和方式多元化。

(五)积极推动殡葬移风易俗

        加强客家殡葬文化建设,全面深化客家殡葬文化理念、殡葬礼仪等研究,营造“尊重生命、孝老敬亲、厚养薄葬、慎终追远”现代殡葬理念传播氛围。积极培育殡葬文明新风,大力倡导和推广鲜花祭扫、踏青遥祭、植树缅怀等文明低碳祭扫方式,树立厚养薄葬、文明节俭、生态环保的殡葬新风尚新理念,努力营造人人支持殡葬改革、全社会关心殡葬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有效发挥村民自治作用,把节俭办丧、文明办丧写入村规民约,引导群众开展移风易俗活动。加强村(居)红白理事会对群众丧事办理的指导、监督,引导群众文明节俭办丧。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党委领导主导、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基层落实、法治保障的工作机制。

(二)加大资金投入。加大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惠民殡葬、殡葬改革宣传和殡葬执法监管等经费投入,确保殡葬事业经费支撑其可持续的发展。

(三)提供用地保障。各地要将殡葬事业发展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在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中,优先安排一定比例殡葬用地指标,满足“逝有所安”需求。

(四)鼓励探索创新。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等多形式投入方式,促进殡葬基本公共服务机制转变和效率提高。对相对成熟的试点经验,加强推广应用。

(五)加强人才培养。建立健全殡葬事业人才培养、引进、使用机制,建立殡葬职业能力水平评价制度,加强对殡葬行业职工的关心关爱。

(六)加强宣传引导。发挥先进典型的表率示范作用,做好“殡葬改革宣传月活动”工作,充分发挥传统媒体作用和新媒体传播优势,弘扬尊重生命、孝老敬亲、厚养薄葬、慎终追远等思想文化。

(七)强化监督检查。各县(市、区)要根据本规划制定本地殡葬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各县(市、区)要对本规划实施情况加强监测并进行阶段性评估,市民政局将牵头组织对各县(市、区)实施本规划情况进行中期、终期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