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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民政局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来源:本网   时间:2022-01-11 09:41:46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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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梅州市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运用法治方式深化改革,保障民生,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在法治基础上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现将梅州市民政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领导重视,模范带头学法用法。市民政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摆在突出位置,不断增强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一是加强学习,树立法治理念。建立健全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制度、民政相关法律法规等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采取集中学与自学形式,确保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化、规范化,切实提升依法履职能力。二是压实责任,贯彻法治思维。认真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讲话精神,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多次召开会议安排法治建设相关工作,要求各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的法治建设工作要及时部署、及时督促,落实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述法考核制度。三是成立机构,组建法治队伍。以机构改革为契机,增设了政策法规科(执法监督科),由专门的科室来组织协调法治建设的日常工作,配强配齐工作人员,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夯实法治建设工作基础。

  (二)广泛宣传,提升干部职工法治意识。一是以党建引领,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党史学习教育紧密结合起来,举办党史学习教育和法治教育专题培训6场次,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内法规的宣讲解读,把法治教育融入民政各领域的业务培训中,提升民政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二是制定《梅州市民政局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加强督导考核,把法治学习、普法宣传、普法责任落实等情况作为干部年度考核、评先、晋升的重要依据。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考试,参与率和优秀率均为100%。三是开展法治机关文化创建活动,对局机关各楼层公共区域进行全面设计和布置,制作宣传栏、宣传框、宣传画100多块,广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有关法律法规,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熏陶影响作用,营造局机关法治宣传教育的良好氛围。

  二、注重社会普法,推动普法宣传常态化开展

  市民政局把普法宣传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事项来抓,认真履行社会普法职责,加大社会公众的普法宣传教育。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八五”普法领导小组,制定年度普法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统筹推进普法宣传工作。二是开展2021年宪法宣传周活动,在剑英体育馆广场,以传统的摆摊形式,向广大群众发放各类普法宣传资料10000余份,宣传物品500余件,引导群众维护宪法权威,树立法治信仰,学习法律知识,增强尊法守法意识。三是凝聚各级民政部门和社区工作人员普法力量,形成普法合力,通过“创文”进社区和党员、志愿者“双到”社区等活动,深入每家每户宣讲法律知识,发放普法宣传手册20000余份,打通普法宣传服务“最后一米”。四是创新普法形式,制作了《汇聚慈善力量助力乡村振兴》《“谁执法谁普法”专题宣传片》等普法短视频,通过互联网、微信群等方式进行播放。加强以案释法,以真实案例改编的《何处为家》普法短视频,参加“广东省未成年人保护百集普法短剧大赛”进入决赛,并在广东电视台进行播放。五是拓展民政普法宣传阵地,线上线下同步推进,充分利用各地婚姻登记处、儿童福利院、救助管理站等民政服务机构,把普法宣传贯穿于民政服务全过程。通过剑英公园法纪长廊、互联网、“掌上梅州”等途径,推进社会普法宣传常态化开展。市民政局参加2021年梅州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获得了优秀等次。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一)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实行“一网通办”。群众可通过省社会组织综合服务系统办理社会组织申报、审批、年检等业务,实现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该系统支持社会组织登记证书电子证照的生成和领取,市民政局可根据群众需要,发放电子证照或实物证照。其余行政审批事项,均实现“网上办、马上办、一次办”,2021年,市民政局共办理行政许可171宗。

  (二)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全城通办”。今年起实现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婚姻登记实现“跨省通办”和“全城通办”,至今年12月,共办理婚姻登记“跨省通办”34对,“全城通办”570对。

  (三)简化证明事项清单。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减证便民”的工作要求,印发《梅州市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实施方案》(梅市民字〔2021〕30号)和《梅州市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正负面清单(第一批)》,对全市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事项清单进行全面摸排,规范出具证明设定,确定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清单事项4项,不应出具的证明清单事项26项。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在办理“慈善信托备案”过程中需要申请人提交的2项证明事项(信托公司金融许可证、慈善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实行告知承诺制,切实减轻群众和企业办事负担。

  四、规范行政执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一)抓好行政执法人员的学习管理。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目前,市民政局共有11位(今年新增1名)公务员持有广东省行政执法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广东省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网上培训,以此加强对《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运用。不定期组织执法人员进行交流座谈,总结执法工作的经验做法,针对执法案件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共同探讨解决办法,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二)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定《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健全执法检查对象库,完善入库检查对象基本信息,加强部门合作,开展联合执法,共抽查了18个社会组织和3个经营性公墓,并及时将抽查结果在梅州市商事主体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公布。

  (三)规范行政执法档案管理。开展2021年度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按照《广东省行政执法档案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事项办结后,完善执法案卷管理,3个月内完成材料的收集和整理,以行政执法种类进行归档,原则上一案一件(卷)。

  (四)加强重点执法领域日常管理。一是开展社会组织法人治理专项整治行动,对32家全市性社会组织进行现场检查,重点检查财务状况和法人治理情况,未发现违法违规现象。二是开展2021年度社会组织年度报告工作,全市共有1768个社会组织参加年度工作报告,未按时限和规定报送年度工作报告的社会组织列入活动异常名录,长年未开展活动的列为“僵尸”社会组织名单。三是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工作,开展“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全市社会组织共减免会费174万元;四是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并将其作为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重要条件,共有12个社会组织获得3A以上评估等级,27家社会组织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五是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全市共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4个,其中,自行发现并查处的2个,上级转办的案件2个。

  五、坚持依法行政,突出合法性审查

  (一)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编制《梅州市民政事业“十四五”规划》《梅州市殡葬事业“十四五”规划》,按照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梅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通知》(梅市府办函〔2019〕202号)等规定,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强化依法决策意识和合法性审查,保证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和合同的合法性审查。落实行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协助处理日常法律事务,凡是以市民政局名义印发或以市民政局为实施主体报请市政府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以及局机关及各直属单位起草的合同协议,均由政策法规科或法律顾问进行审核把关,有效防范法律风险,2021年共出具合法性审查书面意见52份。

  (三)进一步完善民政法规政策。出台《关于印发2021年梅州市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标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特困供养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评估审核认定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推进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的通知》《梅州市关于加快推进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提升社会保障和民生服务水平。

  六、加强基层自治,促进法治自治融合贯通

  (一)完成村(居)委换届选举。市民政局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村级换届全过程,高质量完成村(居)委员会换届工作,选出村委会干部9096名,村党组织书记“三个一肩挑”比例为99.4%。

  (二)评选优秀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目前,梅州市2257个村(社区)全面完成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的修订完善工作,将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修订完善工作纳入村(社区)“两委”班子目标责任考核内容,督促村(居)民委员会每年向村(居)民代表会议报告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执行落实情况,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奖惩机制。开展“亻厓制定、亻厓承诺、亻厓执行”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评选活动,通过群众网络投票等方式,评选出10个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并进行宣传推广。

  (三)创新基层社会治理。贯彻落实《梅州市推进民政领域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三年(2020—2022)行动方案》,大力推动法治、德治、自治相结合的基层社会法理体系建设。开展村(居)级协调活动18154次,召开村(居民)小组会议21900次,村(居)务公开25160次,平远县上举镇畲脑村被民政部确定为议事协商创新实验试点单位。完成第1期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中期评估材料、典型材料报送和全国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系统基础数据录入工作。

  七、完善信访制度,依法化解矛盾纠纷

  市民政局高度重视信访维稳工作,严格按照《梅州市民政领域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的信访投诉请求清单》做好信访维稳化解纠纷工作,局主要负责人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信访维稳工作,明确由分管领导牵头该项工作,局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相关科室具体负责,做到层层落实主体责任,责任到人。积极做好转交办信访事项办理,按程序办理正常信访来访、网络民声、领导交办等信访案件。今年,全市民政部门共受理群众来访、来信(含来电、网络、其他途径)累计543批次、553人次、来信件次250件,办结率100%,有效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八、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市民政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还存在不少差距,主要体现在:一是部分政策法规制度建设比较滞后,不适应新时代民政工作新形势新发展需求,有待进一步调整和完善;二是部分干部职工忙于工作事务,比较关注与业务相关的政策法规,主动学习更新其他法律知识的意识不强。

  今后,市民政局将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大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促进民政系统依法行政纵深发展,行政执法公正文明规范,政务服务效率不断提升,行政权力更加透明运行。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加强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履行部门职责,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建设,全面提升民政系统依法行政水平,努力实现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新突破。二是继续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健全随机抽查对象库,更新完善抽查对象基本信息,重点围绕社会组织、殡葬管理等领域,统筹调配执法人员,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三是继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持续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做好民政系统内部和社会公众的普法宣传教育,创新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方式,提高社会普法水平。四是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大政务公开,优化办事流程和服务质量,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效率,增强群众对民政服务的满意度。

  梅州市民政局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