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办发〔2021〕12号)、《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救助办法》(粤府办〔2022〕3号)、《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62号)、《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和生活状况评估认定办法》(粤民规字〔2020〕9号)文件精神,加强与临时救助、医疗救助、住房救助、教育救助、就业救助、受灾人员救助等专项社会救助的衔接,结合我市实际,我局草拟了《梅州市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救助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以下途径提出意见:
联系电话(传真):0753—2283680
发送电子邮件:mzjshjzk@meizhou.gov.cn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2年8月18日至8月30日
特此公告。
附件:1.梅州市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救助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2.《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救助办法》(粤府办〔2022〕3号)
梅州市民政局
2022年8月18日
附件1:梅州市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救助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救助办法》(粤府办〔2022〕3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