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本级各社会组织:
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二批清理规范192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11号)和《梅州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市性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注销清算审计项目工作的通知》精神,市本级各社会组织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业务,需由我局委托专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财务审计。为进一步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应当向我局一次性提交《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申报表》和相关财务资料;我局委托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根据审计情况决定是否同意变更。
二、社会组织注销清算审计。应当向我局一次性提交《社会组织注销清算审计申报表》和相关财务资料;我局委托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注销清算审计后,根据审计情况决定是否同意注销。
三、注意事项
1. 社会组织申请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或注销清算审计,应当在召开会员大会或理事会之前三个月,向我局提交申请和相关资料。
2. 如果在审计中发现存在问题,需要整改完毕后,在梅州市社会组织网上业务办理系统填报并上传申请材料。
3.有业务主管单位的,应邀请业务主管单位派员参加审计工作;申请注销登记的,一并提交业务主管单位同意注销登记的文件。
4. 社会组织提交申请材料后,由市民政局、社会组织和会计师事务所签署材料交接清单,被审计的社会组织应积极主动配合,协助完成审计工作,并及时向我局提交相关材料,并将相关财务账册资料上交我局存档。
各县(市、区)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办理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或注销清算审计业务的,参照此通知执行。
附件:
1.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申报表
2.社会组织注销清算审计申报表
梅州市民政局
2022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