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全市性社会组织:
根据《梅州市民政局关于做好全市性社会组织2022年度工作报告的通知》要求,全市性社会组织2022年度工作报告将于2023年5月31日结束。请还未报送2022年度工作报告的社会组织,登录“广东省社会组织综合信息服务平台” http://smzt.gd.gov.cn/shzz/gdnpo_index.html)进行填报。未按期完成年度工作报告的全市性社会组织,将视为不按规定接受监督检查。按照《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60号),将列入活动异常名录。
特此通知。
梅州市民政局
202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