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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2022年度中央、省和市级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
来源:本网   时间:2023-06-20 11:18:03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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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财综〔2021〕18号)、《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财社〔2021〕60号)、《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社〔2022〕43号)、《广东省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粤财综〔2022〕51号)、《梅州市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方法》(梅市财社〔2018〕19号)等规定,现将梅州市民政局2022年度中央、省和市级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中央彩票公益金情况

  2022年,中央彩票公益金安排我市3393万元,其中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685万元、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2708万元。

  (一)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粤财社〔2021〕308号)和《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粤财社〔2022〕162号),2022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安排我市685万元,主要用于老年人福利、残疾人福利、儿童福利(孤儿助学)等方面。具体如下:

  1.老年人福利类项目443万元主要用于重点支持我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培育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组织和机构,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提升改造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养老机构消防设施设备配置和改造及重大风险隐患点的整改等方面。通过项目实施,增强供给能力,缓解社区养老服务场地和设施不足问题,增强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的照护能力,强化特困人员的兜底保障,提高机构安全保障能力。

  2.残疾人福利类项目139万元。主要用于推动我市两个示范点开展精神康复专业训练和支持性服务及机构疗养服务的试点工作。重点包括服药训练、生活技能训练、疾病与健康管理训练、社交技能训练、外展服务、辅助教育、就业支持、社会融合活动和相关第三方服务等。通过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为精神障碍患者提供多层次、多样化的社区康复服务等。

  3.儿童福利类项目(孤儿助学)103万元。

  (1)“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97万元。主要用于对考入全日制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院校的成年孤儿在校期间生活、学习等方面予以补助,激励引导成年孤儿继续接受教育。通过项目实施,为考入全日制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院校的成年孤儿在校期间生活、学习等方面予以补助,鼓励引导孤儿继续接受全日制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院校教育。

  (2)“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6万元。为孤儿诊疗、康复、特殊药品、辅具器具配置、体检、住院服务等费用提供资金资助。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孤儿的医疗和康复,不断提高孤儿身体健康状况,增强了残疾孤儿生活自理能力,为他们走向社会、走向未来创造条件。

  (二)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粤财社〔2022〕88号),2022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安排我市2708万元,主要用于支持民政领域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方面(老年人福利)项目。通过项目实施,推进我市公办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建设发展,提升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照护能力。

  二、省级福彩公益金情况

  根据省财政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预算资金的通知》(粤财社〔2021〕318号),2022年省级财政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项目资金安排我市450万元,主要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目。具体如下:

  1.殡葬基本公共服务“长青计划”项目50万元。用于资助公益性安葬(放)设施建设。通过项目实施,推进公益性安葬(放)设施建设,提高覆盖率,提升殡葬公共服务供给水平,更好保障了群众“逝有所安”需求,推进节地生态安葬,节约大量土地资源,营造良好殡葬改革氛围。

  2.“和谐婚姻”建设计划项目48万元。用于资助婚姻登记机关登记场所新改扩建。通过项目实施,推动婚姻登记机关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升婚姻登记机关公共服务能力,促进婚姻家庭和谐、美满。

  3.“大儿童保障”体系建设工程项目30万元。用于儿童福利机构配备基础设施设备,区域性集中养育转型升级改造,提升“养、治、教、康”服务能力,加强宗教界收留孤弃儿童关爱服务。通过项目实施,不断完善我市儿童福利机构基础设施设备及儿童生活学习设施设备,大力推动我市儿童福利机构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工作,进一步推进我市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

  4.“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人才队伍建设项目316万元。用于建设督导中心,聘请专职督导,赴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开展实地督导工作。通过项目实施,对全市111个乡镇(街道)社工服务站进行督导,为社工提供实务指导、能力提升、政策解读等服务,社工专业水平明显提高;以持续的、贴身的陪伴支持社工站发展,探索专业的、本土的社工服务及发展模式。

  5.“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6万元。用于为孤儿诊疗、康复、特殊药品、辅具器具配置、体检、住院服务等费用提供资金资助。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孤儿的医疗和康复,不断提高孤儿身体健康状况,增强了残疾孤儿生活自理能力,为他们走向社会、走向未来创造条件。

  三 、市级福彩公益金情况

  根据《关于批复2022年市直部门预算的通知》(梅市财预〔2022〕1号)、《关于下达2022年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通知》(梅市财社〔2022〕94号)等相关文件,2022年安排市级福彩公益金共计1119.62万元,其中补助县(市、区)项目资金892.62万元,市本级项目资金227万元。

  (补助县(市、区)项目情况。

  2022年市级福彩公益金安排补助县(市、区)项目682.83万元,主要用于支持我市社会福利和社会公益事业。具体项目情况如下:

  1.民办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补贴和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项目246.4万元。主要用于养老机构购买必要的防疫物资、补贴场地租金、补贴员工薪酬、提高老人和员工生活标准,完善养老机构设施设备配置、维修改造。通过项目实施,推进养老服务事业的发展,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进一步促进梅州市养老服务事业健康发展。

  2.80岁以上高龄老人补(津)贴市级补助资金项目90.62万元。主要用于为符合条件的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发放补(津)贴。通过项目实施,建立高龄生活补贴制度,增强老年人的幸福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3.“客家寿星奖”市级补助资金项目75.6万元。主要用于为梅州户籍,年龄在100周岁以上的老人(含100周岁)每年在敬老月期间一次性发放1200元寿星奖励。通过项目实施,让老年人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引导全社会传承敬老爱老传统美德,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4.其他资助县级社会福利项目480万元。主要用于资助县级社会福利项目。通过项目实施,推动县级社会福利事业发展。

  (二)本级项目情况。

  2022年市级福彩公益金安排市本级开展梅州市留守儿童应急知识培训和全市儿童督导员培训、社工成长计划项目、志愿服务项目、社会组织信息网技术服务、儿童福利院护理经费、福利中心大楼修缮、梅州市民政局项目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开展养老服务评价购买服务、福彩公益金审计监督检查等9个项目,合计金额227万元。通过项目实施,有效促进我市社区服务、人才培训管理、慈善事业发展等社会福利、公益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