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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民政局 通知公告 关于全市性基金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情况的通报
关于全市性基金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情况的通报
来源:本网   时间:2023-09-12 10:08:21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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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性基金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民政厅关于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粤民规字〔2019〕3号)有关规定,现就全市性基金会报送2022年度工作报告情况通报如下:

  我市应报送2022年度工作报告的全市性基金会66个,按规定要求报送的61个,未按规定要求报送的5个,报送率为92.4%。

  根据国务院《基金会管理条例》、民政部《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和《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民政厅关于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有关规定,我局将对5个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2022年度工作报告的全市性基金会,列入活动异常名录,并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

  附件: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报送2022年度工作报告的全市性基金会名单

  



梅州市民政局

  2023年9月12日

 



 附件:

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报送2022年度工作报告的全市性基金会名单

序号

单位名称

1

梅州市五华县安流镇教育发展基金会

2

梅州市小拔村教育发展基金会

3

梅州市梁学林奖学基金会

4

梅州市爱心慈善基金会

5

梅州市弘扬法治公益基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