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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市性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注销清算审计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网   时间:2024-09-24 14:52:42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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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全市性社会组织:

  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二批清理规范192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11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第二批清理规范 68项省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粤府〔2016〕55号)规定和梅州市人民政府决定清理规范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第一批)的相关规定,各全市性社会组织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注销清算,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报告、注销清算审计报告,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关机构开展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注销清算审计。

  为落实国务院、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现将2024年度全市性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注销清算审计工作(以下简称“审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市性社会组织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时,由我局委托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并承担审计费用。

  二、审计工作期间,全市性社会组织需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时,需要按照本组织《章程》的规定,履行完内部民主决议程序后向我局提交审计申请,填写《全市性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申报表》(附件1)或《全市性社会组织注销清算审计申报表》(附件2)。我局将按照程序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申请的社会组织开展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或注销清算审计。受托会计师事务所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对社会组织实施审计,并向我局出具书面审计报告,同时反馈社会组织。我局将根据审计结果,并结合其他有关材料办理具体业务。


  附件:1.全市性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申报表

          2.全市性社会组织注销清算审计申报表

 


 梅州市民政局    

  2024年9月24日   



附件1:全市性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申报表.doc

附件2:全市性社会组织注销清算审计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