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全市性基金会:
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现就全市性基金会2024年年度工作报告情况通报如下:
我市应报送2024年年度工作报告的全市性基金会64个,按规定要求报送的61个,未按规定要求报送的3个,报送率为95.31%;连续两年(2023年、2024年)未报送的1个。
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和民政部《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局将对3个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2024年度工作报告的全市性基金会,列入活动异常名录,并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
附件:1.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报送2024年年度工作报告的全市性基金会名单
2.连续两年(2023年、2024年)未报送年度工作报告的全市性基金会名单
梅州市民政局
2025年6月12日
附件1
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报送2024年年度工作报告的全市性基金会名单
附件2
连续两年(2023年、2024年)未报送年度工作报告的全市性基金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