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全市社会组织: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困境儿童福利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5〕18号),推动《广东省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梅州市加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实施方案》实施,积极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关爱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和流动儿童,提升关爱服务能力,市民政局决定开展2025年梅州市“护童成长”社会组织走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和流动儿童牵手行动(以下简称“护童成长”牵手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护童成长”牵手行动,引导动员社会组织走近儿童福利机构,走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和流动儿童,发挥社会组织在儿童保护中的独特优势,在帮教助学、成长教育、心理关爱、医疗帮扶、扶贫帮困等方面主动作为,推动儿童保护体系更加健全,社会关爱儿童的意识普遍增强,成长环境更为改善,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各界积极合力关爱的良好格局。
二、关爱形式
(一)帮教助学:鼓励社会组织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和流动儿童链接资源,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顺利完成学业,为考学升学提供咨询等。
(二)成长教育:鼓励社会组织深入乡村、社区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如医疗服务下乡活动、卫生知识宣讲活动、青春期性与生殖健康教育活动等,提升儿童健康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鼓励社会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普法教育,引导儿童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增强法律意识,避免违法犯罪问题发生;鼓励社会组织开展安全知识普及活动,讲授交通安全知识,增强儿童防火、防水、防电、防拐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三)心理关爱:鼓励支持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志愿服务等组织,开展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和流动儿童监护指导、权益维护、资源链接、社会融入和家庭关系调适等专业服务,加强精神层面的关爱保护。开展心理健康咨询和教育,推广 12355 青少年综合服务热线,及早发现并纠正心理问题,提供心理援助、成长陪伴和危机干预服务,疏导心理压力和负面情绪,促进困境儿童心理、人格健康发展。
(四)医疗帮扶:鼓励医疗卫生行业等有条件的社会组织充分发挥行业优势,为因自身残疾、疾病等原因陷入困境的儿童提供包括早期筛查、康复指导、医疗康复、辅助器具适配和康复训练等内容的康复服务,为困境儿童提供体检服务或购买大病、人身伤害保险服务。
(五)扶贫帮困:针对困境儿童家庭经济困难,行业协会商会、公益慈善等社会组织可以结合自身的特点和优势,为困境儿童提供物质帮助,如食物、学习用品、御寒抗暑用品等物质,满足儿童学习生活的需要。
三、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25年7月底前)。市民政局接受社会组织自愿报名,审核参与社会组织资格。根据报名情况,综合各社会组织的实际情况和意愿,将社会组织分成8个小组(每小组5-6个社会组织),分别在8个县(市、区)开展关爱活动。
请各社会组织登录市民政局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报名表”(https://www.meizhou.gov.cn/zwgk/zfjg/smzj/mzzwgk/tzgg/index.html),并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兴宁市善小助学协会(284895036@qq.com )。各县(市、区)民政部门直接将“未保中心联系人名册”报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和儿童福利科。
社会组织报名条件:在各级民政部门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近5年未受到行政处罚,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列入活动异常名录;承诺自愿申请参加,遵守相关法规政策及“牵手行动”有关要求,尊重保护服务对象隐私和合法权益;具备较好的规范运作和公益慈善资源链接能力,热衷于儿童关爱保护事业,有儿童领域专业服务人员和服务品牌优先。
报名时间:7月 22日至 7 月 31 日。
(二)实施阶段(2025年8月-9月底)。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要加强对活动的指导,提供需要帮扶的名单,组织有关媒体对所在辖区的走访关爱活动进行报道,并及时将宣传报道情况报送市民政局。各小组要加强与当地民政部门的对接,组内各社会组织可根据实际进行分工合作、分头行动,并结合自身优势和走访地区的需求,开展不同关爱形式的活动,并于 9 月底前完成关爱工作。
(三)总结阶段(2025年10月)。在活动结束后,以小组为单位于 10 月 20 日前将相关总结材料(含文字、图片、音频等各种素材)报兴宁市善小助学协会,由兴宁市善小助学协会汇总后报市民政局。市民政局适时组织召开座谈会,分享活动感受,总结活动经验,推动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可持续开展。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我市“护童成长”牵手行动,是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引导和规范社会组织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要举措,是打造儿童福利服务领域社会力量资源平台的重要抓手,是提升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服务能力的有效渠道。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要积极参与,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参与,打造留守和困境儿童关爱帮扶品牌项目。
(二)明确工作职责。市民政局发挥统筹作用,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做好摸底排查工作,协调社会组织与走访地区的对接工作,主动联系有关媒体进行报道,及时汇总报送宣传报道情况。积极发动辖区内社会组织参与“护童成长”牵手行动。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要积极参与,“双百”社工要积极配合开展活动;各社会组织要充分认识开展“护童成长”牵手行动的重要意义,积极响应,踊跃参与活动。
(三)加强宣传报道。“护童成长”牵手行动开展过程中,现场活动名称或横幅等宣传物料避免出现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和流动儿童等字眼,以免造成家长顾忌和儿童标签化等不良影响。各民政部门、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要在尊重和保护儿童隐私权的前提下,多种形式宣传关爱保护困境儿童的典型做法及成效,带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儿童关爱保护,营造齐抓共管的儿童关爱保护氛围。
附件:1.梅州市xx社会组织参与2025年梅州市“护童成长”牵手行动报名表
2.梅州市xx县(市、区)民政局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联系人名册
梅州市民政局
2025年7月22日
联系人及电话:
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和儿童福利科 熊庆荣 2283812
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 曾靖权 2283626
兴宁市善小助学协会 刘 生 3322138
附件1梅州市xx社会组织参与2025年梅州市“护童成长”牵手行动报名表.doc
附件2梅州市xx县(市、区)民政局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联系人名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