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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民政局 通知公告 关于印发梅州市民政局2015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梅州市民政局2015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梅州市民政局   时间:2015-11-05 09:07:41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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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梅州市民政局2015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民政局、直属各单位:

为全面做好全市民政系统2015年冬春季节防火安全工作,确保民政系统火灾形势稳定,现将《梅州市民政局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制定具

体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梅州市民政局

2015115

梅州市民政局2015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根据梅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2015年全市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全省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视频会议精神,为切实加强民政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提升火灾防控和灭火救援能力,结合民政系统实际,特制定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市委、市政府和市消防安全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依法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火灾事故,确保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为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全国、全省“两会”、重要节日以及全市民政系统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2015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何小卫局长任组长,其他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直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各县(市、区)民政局、直属各单位成立相应组织机构,负责2015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组织协调、检查督促等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三、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16年全国“两会”结束。

四、主要工作任务

(一)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1、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坚决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加强民政服务机构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特别要按照民政部、公安部《关于组织开展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民函【2015281号)和《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民函【2015280号)的部署要求,加强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管理。

2、落实重点单位主体责任。201512月底前,各级社会福利院(儿童福利院、光荣院)、敬老院、民办养老机构、殡仪馆、救助管理站、复退军人医院、救灾物资管理站等单位按照消防安全状况建立工作台账。所有民政服务机构落实“六加一”措施,即开展1次消防安全评估、签订1份消防安全承诺书、维护保养1次消防设施、组织检测1次电气和燃气线路设施、全面清洗1次油烟道、集中培训1次全体干部职工,提高隐患自查自改、火灾自防自救能力。

(二)认真抓好火灾隐患整治,夯实防控基础

1、继续深入推进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加大排查整治力度。冬防期间,各单位要对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期间未整改完毕的火灾隐患跟踪督办。各级社会福利院(儿童福利院、光荣院)、敬老院、民办养老机构、殡仪馆、救助管理站、复退军人医院、救灾物资管理站等单位要积极争取安装简易喷淋、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等,提升防控火灾能力。

2春节前,全市民政系统要组织对消防设施、设备情况开展一次普查,及时维修损坏的消防设施、设备。

(三)加强消防宣传

1、广泛开展媒体宣传。针对冬季火灾防范特点,结合“119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开展专项宣传行动。冬春期间,利用网站、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每周开展不少于2次提示性消防宣传。消防安全宣传月和春节期间,利用单位企信通,发送不少于2次消防安全提示的短信。

2、广泛开展消防常识宣传。年底前,各单位要利用电子显示屏、街面横幅、标语等形式,宣传消防安全。

3、广泛开展消防培训。冬防期间,全市各级民政部门要开展1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各级社会福利院(儿童福利院、光荣院)、敬老院、民办养老机构、殡仪馆、救助管理站、复退军人医院、救灾物资管理站等单位对所有人员开展用火用电和自救逃生安全教育。

五、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即日起至20151110日)。各县(市、区)民政局、直属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部署工作任务,广泛开展冬防工作宣传,全面启动冬防工作。

(二)治理整改阶段(全国“两会”闭幕前)。各单位要切实履行防消职责,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火灾隐患整治等工作,严格落实值班、、重点部位看护、消防设施管理、消防安全检查巡查等制度,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快速反应、及时上报,科学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确保人员安全。

(三)总结验收阶段(全国“两会”闭幕后5日内)。检查治理阶段结束后,各单位要及时进行总结。市局将联合市公安消防局对各单位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并通报情况。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冬春期间,各县(市、区)民政局、市局各科室、直属各单位要充分认清当前严峻的消防安全形势,加强组织领导,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扎实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各级民政部门主要领导要听取一次工作汇报,组织一次消防安全形势分析研判会,找准薄弱环节,制定出台工作方案和具体措施,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责任。

(二)落实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各级民政部门要督促社区委员会落实对消防弱势群体人员的监护责任,并切实加强管理,重点抓好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落实整改,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

(三)严明奖惩,确保取得实效。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突出、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实、措施不力、流于形式、发生亡人火灾事故的地区,要严格落实责任倒查,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各县(市、区)民政局、局直属各单位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请于1115日前报市局办公室。201512月起,每月20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全国“两会”结束后2日内上报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总结。联系人:朱彩连,电话:2283936,邮箱:mzsmzjbgs@si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