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民政局,市局各科室、直属单位:
现将省民政厅《关于协助做好2016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民办函〔2016〕64号)转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同时提出如下要求:
一要加大宣传。结合社工、志愿者和义工活动进行,积极宣传社会工作,传播和普及社会工作知识,提高社会工作影响力和知晓度,增强社会工作的吸引力,全力推动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每年逐步有新的增长。
二要广泛动员。各地各单位要联合社工委、公安、人社、工青妇、教育、司法、残联、卫生计生、综治、教育、信访等部门,广泛动员符合条件的社会工作从业者参加考试,并积极为考试人员创造条件,支持考生参加考试。
三要组织好报名和培训。今年报考时间为3月28日9时至4月15日17时,请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和时间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考。今年,我局仍将举办社工考试考前培训班(另行通知),请你们认真统计好报名考试人数,于4月16日前报我局社工办,并组织好他们前来参加培训,以提高考试通过率。
联系人:苏辉燕;联系电话:2283936;传真:2283325
梅州市民政局
2016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