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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民政局 通知公告 转发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启动今年第16号台风“玛娃”救灾预警响应的通知
转发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启动今年第16号台风“玛娃”救灾预警响应的通知
来源:梅州市民政局   时间:2017-09-01 17:41:49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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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民政局、市救灾物资管理站:

现将《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启动今年第16号台风“玛娃”救灾预警响应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据气象部门预计,受“玛娃”台风影响,92日至3日,我市南部有大雨到暴雨,局部大暴雨;4日有中雨,局部大雨。根据《梅州市民政局救灾应急工作规程》,市局决定于9117时起启动救灾预警响应。请各单位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切实做好各项防御工作。

梅州市民政局

201791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启动今年第16号台风“玛娃”救灾预警响应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民政局,省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及省救灾物资区域仓库

据气象部门预报9月1日08时,今年第16号台风“玛娃”中心位于汕尾市东南方向约460公里的南海海面上,中心附近最大风力8级。预计,“玛娃”将以10公里左右的时速向偏西北方向移动,强度逐渐加强,并移向我省东部海面,可能于3日早晨到中午以台风级(12-13级)或强热带风暴级(11级)在深圳到汕头沿海地区登陆。受其影响,9月2日夜间到4日,我省将有一次暴雨到大暴雨过程,中东部海面和沿海市县风力将加大到10级-12级、阵风13级-14级。前,我省受灾地区正在全力以赴开展台风“天鸽”和“帕卡”灾害救灾复产,部分工农业基础设施和受灾全倒户、重损户尚未完成恢复重建。各地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台风“玛娃”应对工作。

为切实做好灾害应对工作,依据《广东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规定,省民政厅决定于9110时启动防御台风“玛娃”救灾预警响应。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台风及其可能衍生灾害的防范应对

台风“玛娃”将正面登陆我省,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就防御工作作出了重要指示,各地民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防御台风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把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保持高度警惕,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工作部署,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防范应对措施落实到位。

二、加强应急值守,及时上报灾情

各地民政部门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严肃值班纪律,主要负责人要在岗带班,值班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密切监视台风动态,抓好灾情统计、会商和报送工作,确保灾情数据和救灾工作情况上报及时、准确、详实。遇到重大灾情,要及时报告和处理,做好应急救援处置工作,做到不延缓、不延误。

、协助做好人员紧急转移避险安置工作

要坚持以人为本,把保障群众生命安全摆在首位,各地民政部门要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沿海地区、低洼易涝地区、山洪和地质灾害易发区域、危房校舍等危险区域群众的避险转移工作,尤其要做好受威胁区域留守儿童、独居老人、残疾人等困难群体的紧急避险转移。及时开放应急避难场所,妥善做好转移人员接收和安置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四、认真做好救灾物资准备工作

要及时做好救灾物资储备工作,抓紧补充必要的生活类救灾物资,确保一旦灾害发生,救灾物资能够第一时间运抵灾区,保证受灾群众得到及时救助。省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和各区域仓库要切实加强应急值守,安排值班人员,做好救灾物资的检查、补充、调拨等准备工作。

五、深入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充分利用各类传播媒介,通过多种途径将灾害预警信息发送到户到人,要深入城乡村居,面向广大群众宣传防灾减灾应急避险知识,传授辅导自救互救技能经验,告诫群众台风发生期间尽量居留在家,或到就近的避难场所有效避灾。

广东省民政厅

2017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