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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民政局 通知公告 广东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开通“广东民政”官方微信公众号的通知
广东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开通“广东民政”官方微信公众号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民政信息网   时间:2017-08-31 09:47:59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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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区)民政局,各处室局、直属单位: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新闻宣传和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为构建多维度、立体化、全覆盖的民政宣传格局,有效运用新媒体开展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进一步提升民政工作的传播力、公信力和影响力,省厅已于近日在腾讯微信平台开通了“广东民政”官方微信公众号。为更好地发挥官方微信的作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微博、办公平台、公告栏、手机短信等,向机关及所属民政服务机构干部职工介绍“广东民政”官方微信,鼓励干部职工积极关注并转发官方微信推送内容,形成宣传推广的合力。
二、已开通官方微信的各级民政部门和所属民政服务机构,应及时分享转载“广东民政”官方微信发布的重要内容,实现重大新闻协同发布传播、重大舆情上下协作引导,扩大传播的广度和深度。
三、请按照《广东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厅网站和“广东民政”官方微信征稿的通知》(粤民办函〔2017〕201号)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和地方特色,挖掘和整理宣传素材,积极向“广东民政”官方微信公众号报送稿件。稿件要经单位负责同志审核,以“单位名称+稿件标题”命名邮件,发送至征稿邮箱gdsmztxwxc@163.com,并在邮件正文注明投稿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举办重大活动、发布重要信息前要主动与厅新闻宣传工作站沟通,使“广东民政”官方微信能够与省主要新闻媒体协同报道,增强宣传合力。
四、省厅已建立广东民政新闻联络员工作QQ群,请尚未确定联络员的市、县(区)民政部门抓紧指定一名联络员并加入该群,以便及时交流新闻宣传工作。
五、省厅办公室将及时汇总各市、县(区)民政局和各处室局、直属单位投稿情况(以征稿邮箱收到的为准),定期在全省范围内进行通报。
附件:“广东民政”官方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广东省民政厅办公室
2017年8月21日

附件“广东民政”官方微信公众号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