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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社会组织开展扶贫济困活动的通知
来源:梅州市民政局   时间:2011-06-27 14:58:28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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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积极开展和参与 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市直各社会组织:
按省、市党委、政府的部署,认真开展好今年6月30日在全省开展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这对于弘扬扶贫济困优良传统,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和谐,建设幸福广东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为贯彻落实好上级的重要部署,构建富庶美丽幸福新梅州,现通知如下:
(一)各级民间组织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扶贫募捐活动的重要意义,将扶贫募捐活动作为当前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积极动员所在地的社会组织积极参加捐赠活动。
(二)各社会组织要根据活动的有关要求,广泛动员,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和个人会员、单位会员、理事会成员等在自愿的基础上,采取捐资捐物、结对帮扶及志愿服务等形式,参加扶贫募捐活动,以实际行动支持我市扶贫济困慈善事业。
(三)社会组织募集的善款、善物要统一汇缴当地慈善会、红十字会,任何单位不得截留或擅自使用代收的募捐款物。
(四)社会组织需了解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详情,请点击广东扶贫济困日网站。
(五)各县(市、区)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市直社会组织请将开展扶贫募捐活动情况于7月5日前书面和电子版报我办。
联系人:叶子洁、钟巧玲
电话:0753—2283855(电话、传真)
地址:梅州市定民路6号梅州市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
邮编:514021

   

  梅州市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