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民政局关于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目录(第三批)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关于确定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目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粤民民〔2012〕135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进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建立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市级社会组织目录,我局启动了第三批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认定申报工作,共收到15家市级社会组织申报资料。经严格考察审核,确定13家社会组织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见附件)。
现将13家社会组织的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至2017年3月2日。如有质疑,请向梅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办公室投诉,电话:2283855。如无质疑,本资质目录从公示结束日起执行。
附件:梅州市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目录(第三批)
梅州市民政局
2017年2月23日
梅州市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目录
(第三批)
梅州市慈爱社工服务中心
梅州市嘉丽慈爱促进中心
梅州市嘉应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梅州市社会工作师联合会
梅州市艺鹏职业培训学校
梅州市泽山口腔医院
梅州市客都社工服务中心
梅州市关爱妇女儿童社会组织服务中心
梅州市信息协会
梅州市应急志愿者协会
梅州市节能低碳发展促进会
梅州市建筑业协会
梅州市自闭症互助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