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郑苑红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县(市、区)民政局,市局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郑苑红同志任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科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优抚安置科副科长、主任科员职务。
特此通知
梅州市民政局党组
201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