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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推进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的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本网   时间:2021-01-29 16:41:41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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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基本原则

  坚持自愿申请、全程参与的原则;坚持需求导向、按户实施的原则;坚持安全第一、公共利益优先的原则;坚持公开公正、高效高质的原则;坚持制度衔接、统筹推进的原则。

  二、目标对象

  对象为梅州市户籍,户籍地址与现有固定住房地址一致,适老化改造以家庭为单位,优先在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范围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

  三、改造内容

  (一)改造项目

  各县(市、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适老化改造由第三方组织提供技术支撑和实施改造建设,按照《梅州市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建议清单》内容,为困难老年人家庭提供住房无障碍、安全、整洁等适老化改造服务,提升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和居家生活品质。

  (二)改造类型

  改造项目类型分为基础类和可选类。基础类项目是政府对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予以补助支持的改造项目和老年用品,是改造和配置的基本内容;可选类项目是根据老年人家庭意愿,供自主付费购买的适老化改造项目和老年用品。

  四、任务分工

  1.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要做好实施方案制定、组织实施和绩效评价等工作,加强对居家适老化改造的档案管理,认真组织辖区内乡镇(街道)开展适老化改造工程;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择优确定适老化改造服务机构,并对其履职情况进行监管;监督指导项目改造方案审定、资金拨付、监管、验收审定等工作。

  2.县级民政、财政部门要加强协调,积极筹措资金,支持居家适老化改造。统筹使用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中用于老年人福利方面的资金、地方留成彩票公益金及省级和本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用于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鼓励和引导公益慈善组织、爱心社会力量捐赠支持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

  3.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结合本地区老旧小区实际,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内容。

  4.市、县卫生健康部门(老龄办)要将居家适老化改造作为实施健康广东行动、推进老年友好社区和老年友好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协助做好相关改造对象认定和资质审核,并牵头做好老年人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5.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梅州监管分局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开展与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相关的产品和服务创新,并依法加强对相关业务的监管。

  6.市、县扶贫部门协助做好相关改造对象认定和资格审核,确保高质量完成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

  7.市、县残联协助做好相关改造对象认定和资格审核,加强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和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的衔接。

  8.镇(街道)是本辖区适老化改造的责任主体,负责本辖区受助家庭的申报、初审、公示和审定工作;配合做好项目改造协调、方案审定、监管、验收审定、适老化改造工作建档(一户一档)等相关工作。

  9.适老化改造服务机构负责受助老年人家庭的入户调查评估;适老化改造技术鉴定、改造方案制定;负责施工单位监管、项目完成后的前期验收、评估等工作,确保改造工程能够按时按质完成;负责根据施工方案制定施工计划;按照国家和地区有关工程施工标准和技术规范施工,确保工程质量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责施工结束后的卫生清理工作;负责施工项目的质量维护,质保维护期自验收合格起不低于2年。


查看原文:关于印发《梅州市推进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的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