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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政策解读
来源:本网   时间:2022-09-02 17:45:01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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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起草背景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有效增加我市优质养老服务供给,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奋力推进梅州特色明显、优势突出、功能齐全的“大养老”事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划。

  二、起草依据

  依据《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广东省养老服务条例》《广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2017年修订)》《广东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和《梅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文件的有关要求。

  三、主要内容

  第一章开启梅州特色养老服务体系现代化建设新征程。包括发展基础、形势机遇、总体要求、发展目标四部分。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上升为国家战略,我市被评为“世界长寿之都”,拥有2个“世界长寿乡”、4个“中国长寿之乡”和1个“国际慢城”等众多城市名片,具有诸多有利条件。集中抓好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各项决策部署的落实,强基础、补短板、优服务、树品牌,以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为目的,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增加优质养老服务供给,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奋力推进梅州特色明显、优势突出、功能齐全的“大养老”事业。

  第二章筑牢兜底性普惠性养老服务供给。包括建立基本养老服务制度、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提质增效、促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扩面、提高医养结合服务转型升级、提高社会办普惠型养老服务水平五个部分。一是建立基本养老服务制度。提出强化政府兜底保障职能,为特困老年人提供基本生活、照料服务、疾病治疗和殡葬服务等方面的兜底供养服务;推动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内容纳入基本公共服务范畴,健全养老服务评估制度,逐步健全长期护理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商业保险相衔接的多层次长期照护保障体系。二是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提质增效。提出始终坚持公办养老机构(含承包经营、委托运营、联合经营等模式)兜底保障核心功能,支持引导养老机构发挥专业资源优势,辐射周边提供社区养老服务和居家上门服务,鼓励有条件的乡镇敬老院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基础上,拓展为具有区域性、指导性和支持性等综合功能的农村养老服务机构。三是促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扩面。提出发展“街道-社区-小区-家庭”四级城市养老服务网络、建设“县-镇-村”三级农村养老服务网络、构建社会化“大配餐”服务体系,根据老年人口分布情况和服务需求半径合理布局长者饭堂,提高助餐配餐易及性。四是提高医养结合服务转型升级。提出促进机构医养结合发展,积极发挥梅州市第二中医医院百岁分院引领示范作用,推进“养”和“医”的无缝对接,支持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利用现有富余编制床位开设康复、护理床;发展中医特色康复养老服,提升基层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建立完善老年人健康服务体系。五是提高社会办普惠型养老服务水平。提出引导和支持各类社会主体扩大普惠型养老服务供给。

  第三章夯实养老事业与产业协同发展基础。包括构夯实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加强资金要素保障、提高智慧助老水平、增强应急保障能力四部分。一是构夯实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提出推动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达标、保障养老服务设施用地有效供给、整合盘活利用存量闲置资源、推进居家社区适老化设施改造,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建设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应当满足每百户不低于20平方米的标准。二是加强资金要素保障。提出加强财政资金保障、扩大多元资本参与,政府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中不低于55%的资金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三是提高智慧助老水平。提出依托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科技手段,提高养老服务水平。四是增强应急保障能力。提出依托公办养老机构主体作用,建立健全全市养老服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强化传染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应急处置、救援支援的快速响。

  第四章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包括提升从业人员职业化专业化水平、完善专业人才培养激励机制、促进养老服务行业就业创业、推动“社工+志愿者”联动为老服务四部分。鼓励各类院校开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支持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举办养老服务类职业院校,积极参与实施“南粤家政”养老护理员培训项目,扩大居家养老日常护理技能培训规模,到2025年,全市养老机构院长和养老护理人员培训上岗率均达到100%。

  第五章建立健全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包括弘扬敬老养老助老社会风尚、加强特殊困难老年人关爱、增强老年人权益保障、扩大老年人社会参与四个部分。依托“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定期开展居家社区老年人探访活动,推动敬老养老助老社会风尚进学校、进家庭、进机关、进社区。

  第六章推动发展银发经济。包括培育智能健康老年用品市场、培育养老服务新业态、开展区域养老服务合作三部分。一是培育智能健康老年用品市场。促进我市优质的智慧健康养老农产品推广与应用,加快推进以中药材为原料的系列保健品与老年康复药品研发推广,鼓励支持企业研发生产可穿戴、便携式监测、居家养老监护等智能养老设备,重点发展可监测人体血压、心跳、血氧、血糖、心电等生理指标的智能终端产品。二是培育养老服务新业态。支持养老服务与文化、旅游、餐饮、体育、家政、教育、养生、健康、金融等行业领域融合发展。三是开展区域养老服务合作。探索我市与粤港澳大湾区在养老服务人才、资金、项目、标准化等方面的合作,积极推动各种要素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

  第七章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机制。包括完善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加强养老服务重点领域监管、推进养老服务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三个部分。推进养老服务综合监管与市场发展形势相适应,加强养老服务市场“宽进严管”,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

  第八章保障措施。提出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基层力量、加强信息建设、加强监督检查等四个方面为规划的实施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原文:https://www.meizhou.gov.cn/zwgk/zfjg/smzj/zfxxgkml/bmwj/content/post_23839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