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养老服务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对养老服务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系统阐明了新时代养老服务发展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新时代养老服务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梅州市民政局以《广东省养老服务条例》(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2号)第五条等有关规定为编制依据,按照相关政策文件要求,结合梅州实际编制了《梅州市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2021-2035)》,对于推进梅州市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强化基本养老服务保障,着力补齐城乡养老服务短板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二、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
包括文本和附件。文本包括规划总则、现状概况与问题分析、养老服务需求预测、发展策略、目标及配置标准、市域养老设施布局规划、中心城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近期建设规划、规划实施保障,共八个章节三十条。附件包括说明书、图集、附表。主要内容是:
第一章 规划总则。本章明确了规划指导思想、规划依据、规划原则,确定以规划范围为梅州市全域,规划期限与《梅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期限(2021-2035年)保持一致,界定规划养老服务设施包括机构养老服务设施、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其他养老服务设施,制定合理的技术路线。
第二章 现状概况与问题分析。本章分析了梅州市人口发展现状、养老服务设施现状及养老服务存在问题。
第三章 养老服务需求预测。本章结合现状情况及衔接相关规划,通过多种方法预测规划期末老年人口规模,并根据相关规范要求、结合其他城市案例以及梅州市实际情况,确定需求。
第四章 发展策略、目标及配置标准。明确发展策略,结合相关政策文件制定发展目标“至2025年,重点补齐数量短板,实现全市养老床位发展与人口发展相匹配,老年人千人床位数达到40张,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55%。至2035年,建立保险、福利和救助相衔接的长期照护保障制度,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80%。”,并形成养老服务发展指标体系。
第五章 市域养老设施布局规划。本章对各县(市、区)机构养老服务设施、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其他养老服务设施分类规划。机构养老服务设施方面,采用“大型机构为引领,中型机构为主体,小型机构为补充”的发展模式,推进城乡机构养老设施广覆盖,实现机构养老设施“四化”建设,即机构建设科学化、投资主体多元化、服务对象公众化、管理服务标准化,规划至2035年,机构养老服务设施共272处,总床位数达到4.70万床。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方面,充分调动和利用社会各种资源,加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为居家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护理、康复保健、健康养生、精神慰藉、辅具配置、法律服务、紧急呼援等多种类型综合持续照顾服务。至2035年,实现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布点覆盖100%的城镇社区和农村社区。其他养老服务设施方面,整合利用现状资源,补齐老年护理、老年教育、老年文化活动的短板,探索综合开发模式,为老年人提供高质量的医养结合护理服务、内容丰富的文化教育、休闲娱乐服务,满足“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的需求,规划162处其他养老服务设施。另外,提出“医养结合”发展引导,鼓励采用“以医带养”、“以养带医”、“医养联合”、“居家社区医养融合”多种模式。
第六章 中心城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本章对梅州市中心城区范围内机构养老服务设施、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其他养老服务设施分类规划。中心城区规划42处机构养老设施,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544处,25处其他养老服务设施。
第七章 近期建设规划。规划近期建设期限至2025年,本章结合政策文件对2025年内的养老服务设施要求、相关“十四五”规划及梅州实际情况,合理安排近期建设项目。
第八章,规划实施保障。本章包括规划落实建议和养老事业保障措施。
三、保障措施
规划落实建议方面,规范发展机构养老、创新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模式、推动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扩大老年资源供给、发展适老产业、打造老年宜居环境、完善动态评估机制。
养老事业保障方面,坚持政府主导、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养老服务转移绿色通道、促进资源共享与融合发展,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建立多元化长效投入机制,落实扶持发展政策、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
原文:https://www.meizhou.gov.cn/zwgk/zfjg/smzj/zfxxgkml/bmwj/content/post_23839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