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民族宗教局转发省民族宗教委关于开展
2015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民族宗教局,平远、蕉岭县民族宗教和外事侨务局:
现将《广东省民族宗教委关于开展2015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的通知》(粤民宗发〔2015〕54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梅州市2015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工作方案》,指导和发动本辖区内宗教界扎实开展“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现就我市开展该活动提出以下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发挥宗教正能量。宗教界从事公益慈善活动,有深刻的信仰基础、悠久的历史传统、较高的社会公信度。各县(市、区)民宗部门要充分认识举办扶贫济困活动的重要意义,广泛宣传,动员宗教界踊跃参加活动,为宗教的健康发展提供正确的导向,进一步彰显宗教的社会价值。
二、加强组织领导,注重活动成效。各县(市、区)民宗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工作落实,避免“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流于形式、走过场,要指定专人负责,认真组织实施,严格善款使用的监督,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做好总结汇报,广泛宣传典型。各县(市、区)民宗部门要及时总结活动经验,广泛宣传报道“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的开展情况,扩大宗教服务社会的影响,进一步树立我市宗教界的良好形象。
为及时收集总结全市宗教系统开展此活动的情况,请各县(市、区)于7月5日前将活动总结报送我局办公室。
梅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