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民族宗教局关于开展“‘民族团结’身边小故事”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民族宗教局,平远、蕉岭县民族宗教和外事侨务局:
接省民族宗教委通知,为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广东省民族工作会议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经验交流现场会精神,进一步弘扬民族团结主旋律,推动全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迈上新台阶,省民族宗教委拟在全省民族宗教系统开展“‘民族团结’身边小故事”主题征文活动,作为今年9月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重点内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题与内容
(一)征文主题:“‘民族团结’身边小故事”。
(二)征文主要内容
1、在粤不同民族成员之间互帮互助的事迹;
2、在粤少数民族群众见义勇为、拾金不昧等好人好事;
3、帮助解决少数民族群众实际问题的情况;
4、援助民族地区的具体扶贫举措;
5、民族文化活动介绍;
6、民族联谊活动情况;
7、少数民族群众尊老爱幼、崇文重教、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体现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事迹;
8、少数民族代表人士积极参政议政,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并取得较好效果的情况;
9、少数民族人士通过艰苦奋斗、诚信经营和个人聪明才智取得事业成功,或者努力回报社会、积极参与慈善事业、承担社会责任赢得广泛社会认同的情况;
10、其他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事迹。
二、相关要求
(一)征文须紧扣民族团结主题,突出身边发生的日常事迹,确保内容真实客观。
(二)文件以记叙文为主,一事一记,文字朴实,就事说事,严禁抄袭。字数约300-500字。
(三)征文时间:2015年6月1日至8月23日。
(四)投稿采用电子邮件方式,请将稿件于8月24日前发送至mzmzzj@126.com,征文结尾署作者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投稿时要在邮件名称中注明“XX县(市、区)民族团结身边小故事征文”。
(五)请各县(市、区)民宗局务必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广泛宣传发动,认真做好组织报送工作(原则上每个县至少报送1篇)。如当事人文化程度达不到撰写要求的,可通过当事人口述,其他人整理的方式组织征文(征文结尾注明口述人与整理人及其单位)。
三、优秀征文评选与选用
9月初,省民族宗教委将组织有关专家评审,拟评选出30-50篇优秀征文。评为优秀征文的,省民族宗教委将联系媒体并在委网站刊登。
梅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