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上午,县委常委、统战部长张爱芳同志率县民族宗教局、华城镇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到华城镇天池寺宗教场所进行现场调研指导工作。
在天池寺,张爱芳一行首先对该宗教活动场所的建设现场、组织机构、财务管理和应急处置进行了细致的检查;在随后的座谈会上,认真听取了我县宗教场所建设管理、信教群众的构成等情况汇报。张爱芳就加强我县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和宗教场所建设作了强调。
张爱芳强调,党中央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宪法和法律保护人民群众信教自由。健康的宗教活动是维护国家稳定的重要因素,宗教场所开展宗教活动要在宪法和法律许可范围内进行,不得从事非法活动。一要加强学习。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结合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加强对意识形态、总体国家安全观、安全生产等方面知识的学习,提升宗教教职人员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能力,不断提高宗教场所规范化管理水平。二要确保安全。要健全完善并严格落实宗教教职人员备案、宗教场所建设审批备案、大型宗教活动审批备案等制度机制,严禁各类邪教利用县域内宗教场所进行非法传教,抵御境外敌对势力对我县进行意识形态渗透;要加强宗教场所安全生产排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切实提高宗教场所政治安全、活动安全、人员安全、消防安全和财务管理规范化水平。三要正确引导。要把信教与爱国紧密联系起来,扎实开展“四进宗教场所”活动,深入挖掘宗教教规教义中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一致的内容,在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中重视和发挥宗教界人士的作用,切实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信教群众的信仰生活中。同时,宗教教职人员要注重自身形象维护,积极弘扬向上向善的正能量,正确处理好宗教场所与周边群众的关系,不断巩固新时代宗教和谐氛围,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