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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推动文明敬香、建设生态寺观工作深入开展
来源:本网   时间:2019-09-05 15:40:29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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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宗教工作决策部署和全省佛教道教活动场所文明敬香现场会精神,扎实开展佛教道教商业化治理工作,助力我市开展“美丽梅州、美好家园”大提升行动,近日,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我局印发《梅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进一步推动佛道教活动场所深入开展文明敬香、建设生态寺观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推动文明敬香、建设生态寺观活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和生态文明建设重要论述的具体体现各县(市、区)民族宗教局,全市各级佛教道教团体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中央有关开展文明敬香、建设生态寺观的文件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宗教工作的决策部署,绝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通知》强调,各地各宗教团体要坚持示范引领,注重全面推广。为推广文明敬香、建设生态寺观工作,我局在征求各县(市、区)宗教工作部门和宗教团体意见后,选取了23处条件比较成熟、影响力较大的佛教道教活动场所作为试点单位,通过示范引领,全面推动全市文明敬香、建设生态寺观工作的开展。

《通知》全市各级佛教道教团体要深刻认识开展文明敬香、建设生态寺观工作的重要意义,结合自身特点,制定出具体实施方案,引导广大信众逐渐形成敬文明香、敬环保香和敬安全香的绿色、健康的敬香方式全市各级宗教工作部门要牢固树立“保护、管理、引导、服务”的宗教工作理念,把开展文明敬香、建设生态寺观活动与日常工作结合起来,抓紧抓好,尽职尽责。各县(市、区)要落实三级宗教工作网络和两级宗教工作责任制,压实镇村基层宗教工作责任,将烧高香、烧大香问题纳入镇(街道)日常巡查范围,上下联动共同加强佛教道教场所文明敬香、建设生态寺观工作的监管引导。

我市自开展文明敬香、建设生态寺观活动以来,形成了政府监督管理与佛教道教自我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格局,收到了较好效果,大部分寺庙内不再是香火缭绕,取而代之是清新干净的环境,得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通知》的印发,旨在贯彻落实广东省佛教道教活动场所文明敬香现场会精神,形成“上下联动”工作态势,合力推动文明敬香工作向纵深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