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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积极探索民间信仰场所管理模式
来源:本网   时间:2017-09-07 17:40:55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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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市积极探索民间信仰管理模式,推进民间信仰管理工作规范化,更好发挥民间信仰场所的积极作用。

一是坚持健全机制,完善工作网络。将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管理列入宗教事务管理范畴,明确工作职责,成立民间信仰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宗教部门负责行政监管、相关部门分工协作、民间组织参与、场所自我管理的齐抓共管工作机制,完善县、镇、村三级管理网络,探索成立民间信仰事务协调管理小组和分片建立联系点制度,为更好地实施民间信仰事务管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二是坚持调研先行,夯实工作基础。去年6月开始,我局将民间信仰工作大调研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专门成立了专题调研组,通过实地察看、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等形式,对全市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历史沿革、供奉神祗、信仰特征、影响范围、建筑年代、建筑规模、占地面积、管理组织、资金财产等情况进行深入调查, 并建立工作台帐,登记造册,全面摸清民间信仰场所情况。经统计,目前我市具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场所面积达100平方米以上的民间信仰宫庙有316处。

三是坚持区别对待,探索分类管理。按照“因地制宜、疏堵结合、分类指导、规范管理”的要求,采取“拆、并、改、留”的“四个处置”方式,推进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合理布局和综合治理。如对佛道教特征明显的民间信仰场所,依法登记为佛教或道教活动场所,如将梅江区泮坑公王庙批准开放为道教活动场所,梅县区梅溪圣宫、矮寨公王批准开放为佛教活动场所;对佛道教特征不明显,有一定规模、管理规范的民间信仰场所,如大埔县广福宫以民间信仰场所登记开放。

四是坚持试点先行,强化民主管理。总结大埔县广福宫民间信仰场所民主管理试点经验,指导和帮助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制定人员、治安、消防、卫生防疫等管理制度,明确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管理人员工作职责,完善场所内部管理、规范各种活动。指导各场所成立民主管理小组,由信众代表民主选举产生,并接受群众监督。加强管理小组成员的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提升管理人员素质和政策法规水平,推动规范化管理。

五是坚持文化导向,发挥积极作用。发挥民间信仰文化传承、心理调试、道德示范、对外交往作用,引导和鼓励民间信仰场所挖掘文化内涵,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倡导民间信仰中弃恶扬善、扶贫济困、诚实守信等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契合的内容,举办形式多样的群众喜闻乐见的民间传统娱乐活动和文化活动,丰富群众精神生活,促进社会和谐。如五华县华城镇的“三月三”天妃庙会,兴宁叶塘关帝庙“五月十三”关帝出巡,传承发展了传统文化的教化作用,寄托群众对祥和、平安、健康、幸福生活的向往,深受群众喜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