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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工作动态 立足“五个坚持”推动城市民族工作
立足“五个坚持”推动城市民族工作
来源:本网   时间:2017-09-26 17:40:26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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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市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认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和创建活动,扎实做好城市民族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嘉应学院党委统战部被省政府授予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梅江区金山街道小溪唇社区被命名表彰为第二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社区;嘉应学院、市城管支队、丰顺县潭江镇、梅江区金山街道小溪唇社区等被授予广东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

一是坚持以宣传教育为先导,提高干部群众民族团结意识深入学习传达贯彻全国城市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把城市民族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少数民族工作机构和工作机制。坚持举办民族宗教工作培训班,对市、县(市、区)、镇民族宗教干部进行有关民族方面政策及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主动把民族工作融入到机关、企业、社区、乡镇和学校,促进各民族之间的交往交流交融,夯实各族人民大团结的思想基础,如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播放民族团结系列公益广告宣传片,宣传典型事迹;使用城市公交车、出租车等电子屏滚动播放民族团结宣传标语;在居委会、村委会开设宣传栏张贴宣传画、悬挂横幅标语营造浓郁氛围。

二是坚持以人文关怀抓手,做好高校少数民族学生服务管理工作。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和高等教育发展,我市现有高校少数民族学生176人,来自壮族、瑶族、白族、布依族、回族等21个少数民族。我市积极主动做好高校少数民族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促进少数民族学生的成长成才。嘉应学院坚持“以生为本、细致服务”的理念,从思想、学习、生活等各方面切实帮助少数民族学生,如尊重少数民族学生饮食习俗;在少数民族重大节日,组织学生联欢,让少数民族学生感受到家的温暖;按照“重点关注、优先推荐、及时服务”的原则,对少数民族毕业生开展“一对一”的就业指导和服务。

三是坚持以改善民生为重点,加强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服务管理工作。通过深入调查摸底,掌握城市少数民族基本情况,帮助外来少数民族解决子女入学、就业、经商,按政策办理民族成份更改等。注重加强新疆籍流动人员的服务管理,经常到他们住地和贩卖核桃、哈密瓜等新疆特产的摊点了解情况,与他们交朋友,在古尔邦节、春节等节日送去慰问。加强城市少数民族人员服务管理工作,帮助少数民族群众更好、更快、更舒适融入城镇生活,如我市相关部门赴新疆学习调研少数民族工作,走访慰问来梅经商的代表人物家庭,并与新疆和田县民宗委签订了《关于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服务管理工作的协议》;认真做好我市少数民族聚居村9名少数民族大学生的资金补助审核和动态跟踪;协助少数民族烧烤商贩做好烧烤设备的整改,从而改善经营环境,与周边群众融洽相处。

四是坚持以依法办事为原则,妥善处理涉及民族因素矛盾和纠纷。在民族交往日渐广泛和城市外来人员流动性大的新形势下,因语言、风俗习惯、宗教信仰以及经济利益等原因与当地群众发生矛盾纠纷,从而引发伤害少数民族群众感情,损害民族团结,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发生。市委、市政府对此类矛盾纠纷高度重视,市民族宗教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以宣传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和依法办事为原则,在各单位通力协作下,各类矛盾纠纷事件都得到妥善解决,有效保障了各民族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稳定。近年来,在相关成员单位的配合下,我市及时妥善处理涉及民族因素引发的矛盾纠纷10多宗,有效维护了民族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

五是以提高素质为目的,做好民族宗教干部培训和少数民族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近年来,我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宗教干部培训和少数民族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目前有4名少数民族代表人士担任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2名少数民族干部担任副处以上职务。按照提高干部队伍素质的总体要求,加强对少数民族干部的理论培训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专业知识的培训教育,把少数民族干部培训工作纳入全市干部教育培训整体规划,优先选派少数民族干部参加学习培训,不断加大少数民族干部的轮训力度。按照重在培养,备用结合的原则,初步建立了少数民族代表人士信息数据库,对少数民族后备干部实行动态管理,不断充实壮大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和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