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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远县认真贯彻落实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来源:本网   时间:2021-07-14 11:03:09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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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远县认真贯彻落实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去年以来,平远县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打造亮点,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全县民族宗教工作依法有序,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为县委县政府主攻“一城一区一带”发展战略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全面加强党对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

    该县调整充实了县民族宗教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建立了民族宗教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把民族宗教工作列入中心组学习和县委党校教学内容,列入乡镇工作考核内容,推动了民族宗教工作制度化和常态化。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多次深入宗教活动场所调研指导工作,解决宗教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县委分管领导经常深入各镇宗教活动场所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指导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增强了全县各级各部门支持配合民族宗教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为民族宗教工作提供了坚强保障。

    二、扎实做好宗教领域疫情防控工作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平远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局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细抓实,成立以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为组长的应对新冠疫情工作领导小组,部领导带队奔赴各镇一线,切实加强对全县宗教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印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指导各宗教团体、宗教场所和民间信仰场所做好“双暂停”工作,全力推动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县、镇联合开展宗教场所、民间信仰场所巡查近千次,实现宗教场所、民间信仰场所督查检查全覆盖,确保了宗教领域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到位,全县民族宗教领域未出现疫情。进入常态化疫情防控阶段后,该县严格按照省市宗教场所有序开放有关规定,召开多场疫情防控专题培训会议,加强实地巡查指导,发放温馨提示牌80块、资料130多份,指导宗教场所有序开放。

    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全县各级各部门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开展统一多民族基本国情教育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利用各种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形成了浓厚的民族团结进步氛围。县委统战部、县教育局、各镇党委和中小学校利用电子屏播放或悬挂横幅宣传民族团结进步的标语,县城中小学分别开展了一场以“携手奔小康”的校园文化活动;县委统战部结合机关党建活动,在县城人流最集中的官田广场开展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活动现场共发放宣传资料800多份;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局)到大柘镇城西城南社区和天顺小筑小区通过悬挂横幅、布置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疑等方式开展民族知识和政策法规宣传活动,使党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和民族知识深入人心,进一步提高了群众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支持和参与率。

    五、依法管理各项宗教事务

    (一)加强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教育。按照省市关于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局)制定有关工作方案,举办平远县宗教政策法规学习培训会,组织各镇统战委员、各宗教场所负责人等60多人次进行宗教政策法规培训,进一步增强全县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法治意识,丰富政策法规知识,提升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能力。学习月活动期间发送书籍、宣传材料500余份;以会代培10余次,200余人次参加;制作标语、横幅56条,宣传栏9个。

    (二)深入推进宗教中国化进程。一是继续开展全县宗教活动场所“四进”活动。学习宣传贯彻好宪法、《国旗法》、《宗教事务条例》和《广东省宗教事务条例》,加大投入,规范统一“四进”活动设施。在大佛寺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宣传设施。引导宗教活动场所将宗教文化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客家文化和生态文明建设相结合,发挥其在该县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广东省县级文明城市和“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县”中的积极作用。二是指导和监督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该县紧密结合贯彻落实《宗教团体管理办法》,指导和监督3个宗教团体依法履行职责,加强自身管理,进一步发挥好宗教团体桥梁纽带作用。三是鼓励和规范宗教界开展公益慈善活动。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积极引导宗教界与全县人民一起积极参加抗疫斗争,佛教界为支持抗疫捐款1.58万元,基督教界捐款1.3万元,发动海外和其他人士捐赠防疫物资12万元,指导宗教界规范环保放生和植树护林活动等,为社会和谐发展传递正能量。

    (三)加强宗教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以“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宗教场所平安稳定”为目标,紧扣各级安全生产部署,以宣传、巡查和“安全生产月”活动为主要抓手,抓好各项安全措施落实,确保宗教领域和谐安全稳定。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树立安全意识。坚持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将场所安全教育列入宣传的重要内容之一。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与场所开放前准备工作、“和谐寺观教堂”、“平安宗教活动场所”创建等重点工作有机结合,广泛进行安全知识宣传普及,召开了2场有关安全工作的座谈会,悬挂横幅28条,张贴标语约300条,进一步强化了各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观念和安全生产意识,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月的氛围。二是开展隐患排查,完善安全措施。采取“自查与检查”结合的方式,全方位、及时排查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对存在问题及时落实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全年共开展安全专项巡查42场次。同时,该县结合汛期、防火期特殊时期,联合民宗、消防和相关镇对重点场所进行重点巡查,督促各场所认真落实各项有效措施。三是健全规章制度,加强规范管理。完善宗教场所安全应急管理预案等制度建设,做到安全有专人检查、专人负责,在此基础上指导好各宗教活动场所开展自我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场所安全隐患及时消除。全年宗教场所未发生大小安全事故。

    (四)坚决依法打击非法宗教活动。该县根据省、市、县有关工作部门统一部署,切实把民族宗教领域“扫黄打非”、反邪教、反宗教极端思想工作作为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的重要抓手,抓实、抓紧、抓出成效。一是发挥民族宗教部门职能作用,开展专项行动,打击取缔非法宗教活动及非法宗教出版物整治等主要任务;二是加强同公安、市场监管、文广旅体等部门的协调与协作,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同时加强对网站、微信公众号的监管,确保“扫黄打非”、反邪教、反宗教极端思想等工作“落在经常,抓在日常”;三是建立大佛寺“扫黄打非”基层工作站,明确基层工作站点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的相关要求,基本形成有工作机构、有办公条件、有骨干队伍、有管理制度、有工作经费的基层宣传阵地。  

    (五)开展民间信仰场所摸底和试点管理工作。根据省民族宗教委和市民族宗教局有关工作安排和部署,该县不断加强民间信仰规范化管理工作。把民间信仰规范化管理列入民族宗教重点工作,把民间信仰场所的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等日常管理纳入宗教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继续深入开展民间信仰场所普查和备案工作和民间信仰场试点管理两个专项工作,选取2间重点场所纳入试点管理,进一步夯实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建档和信息化管理工作基础。

平远县民族宗教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