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四项举措有序推进宗教领域安全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梅州市进一步夯实宗教领域安全管理工作基础,消除宗教领域安全工作的“盲区”、“误区”、“雷区”和“险区”,有效提升宗教工作部门和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水平,有力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一是落实工作责任,化解“盲区”。3月7日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崔毅主持召开了全市民族宗教局长会议,对宗教领域安全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明确各县(市、区)宗教领域安全工作的职责任务。根据省民族宗教委和市安委办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我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梅州市宗教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实施步骤、工作要求,推动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职责。通过签订《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作责任书》,把场所安全目标任务分解至各宗教活动场所,并将场所安全情况纳入梅州市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考评,实行安全事故“一票否决”制,推动形成了由宗教部门业务指导、各镇(街)属地监管、各宗教团体督促、宗教活动场所负主体责任、宗教教职人员积极参与的安全责任体系。
二是规范安全管理,减少“误区”。根据各级各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最新要求,指导宗教活动场所结合各自地理位置、内部结构、活动方式、实际需求等客观因素,因地制宜、因需制宜地完善消防安全、房屋建筑、卫生防疫、防汛防灾、大型宗教活动等安全工作制度,健全场所安全队伍,完善安全设施,划定安全工作红线。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进第三方专业机构,定期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检查排查场所安全隐患,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排除,并按规定程序做好隐患排查整改登记和情况上报。2023年8月起,全市宗教活动场所接入广东社会消防管理应用平台,通过信息化手段有效提升宗教领域消防安全工作规范化水平。
三是强化督导检查,消除“雷区”。在以往工作的基础上,全市民族宗教系统扎实开展安全风险和隐患排查整治清单工作,采取场所自查、属地监管、部门督查等方式,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交叉互检,分阶段开展检查督导,深入宗教活动场所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期间,各县(市、区)全面排查梳理安全风险管控清单,落实排查隐患6处,全部明确了整改时限和任务,建立了整改台账。同时加强与与公安、应急管理、消防、住建、自然资源等部门沟通协作和信息互通,常态化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建立“季大查、月小查、重要节日重点查、专项工作专项查”的工作机制。结合近期强暴雨天气的规律特点,全面排查整治宗教活动场所地质灾害和房屋安全隐患,联合自然资源部门和属地镇街,加固了大东岩寺内部岩洞,消除了地质隐患问题。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出动人员力量120余人(次),共巡查宗教活动场所200余处(次)。
四是开展培训演练,避开“险区”。坚持开展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等活动,组织全市各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3月13日,邀请消防救援支队在千佛塔寺开展用火用电用气安全培训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通过对面讲解、手把手教学,引导广大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正确掌握安全事故自防自救措施、常用消防设备的正确使用以及燃气事故应急处置方法,充分利用宗教工作微信群,及时推送安全知识、政策法规、典型案例等内容,有效推动安全生产理念入脑入心,引导广大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践行安全的生产生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