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东省委、省政府发布《关于表彰广东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决定》,表彰了一批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我市有1个集体和2名个人受到表彰。
其中,梅州市梅江区人民小学获评“广东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梅州市中医医院院长王锦,梅州市梅江区金山街道办事处小溪唇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李焕祖获评“广东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
《决定》称,希望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模范榜样作用,带动全省各族人民坚定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认同,团结奋进新征程、积极建功新时代,为我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全省各族干部群众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高举中华民族大团结旗帜,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自觉做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维护者,做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促进者,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践行者,奋力推动广东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
梅州日报记者:何梓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