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七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全文可在梅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和梅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网站查阅。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梅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梅州市机关路9号;邮编:514022;电话:0753—2266080;传真:0753—2266080;电子邮箱:mzmzzj@126.com)。
一、概述
2015年,梅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以梅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和梅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网站为依托,以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为重点,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行专人负责,专人管理,建立健全了工作机制,在深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范围、提高公开质量、规范公开形式等方面都进一步得到完善。
1、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为切实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市民族宗教局领导班子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明确分工,责任落实到人,为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按照“公正、公平、便民”的总体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与转变政府职能、优化办事环境相结合,与建设服务政府、透明政府、诚信政府相结合,与电子政务建设相结合,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2、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健全完善网站管理、信息审核与发布、信息公开等工作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原则、公开范围和内容、公开形式和程序,由局主要领导对专职信息员上网发布的信息负责审查把关,建立起严格的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和责任追究制度。
3、加强载体创新,营造良好社会氛围。2015年,我局对局网站的整体布局和栏目设置进行了调整,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效性,将梅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网站与国家民委、国家宗教局、广东省民族宗教委,市政府网站等友情链接,进一步加强信息检索功能,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公共服务、互动交流的功能。并根据《条例》的要求,大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截至2015年12月31日,我局主动公开信息158条,其中在市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公开59条,主要涉及工作动态、财务预决算和上级部门有关政策文件;在本局网站公开99条,包括工作动态96条,通知公告类3条。
2、信息公开的方式和途径。一是通过梅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和梅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网站公开相关信息内容,并对公开信息进行及时的更新,确保信息的时效性。二是通过向社会公布咨询电话以及在局办公室设立咨询点进行信息的依申请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5年度我局未接到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依申请公开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局机关按照价格主管部门和财务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不收取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度,我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5年,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与全面、正确、有效地施行《条例》和公众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是公开内容有待深化、工作机制有待完善。针对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这些问题,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将以四大举措加以改进:一是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群众知道以各种渠道获取政府信息。二是完善规章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管理。三是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四是强化监督考核,加大督办、落实力度,确保整改实效。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梅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