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工作,根据《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现将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增殖放流情况予以公示。
增殖放流种类、规格、数量
序号
鱼苗名称
规格(cm)
数量(万尾)
1
草鱼
≥5
500
2
鳙鱼
250
3
鲢鱼
4
鲮鱼
200
5
青鱼
30
6
广东鲂
合计
1260
公示期为2020年6月3日至2020年6月5日,共3天。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我市开展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活动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向梅州市农业农村局反映。反映情况要有事实依据,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匿名反映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卢俊峰
联系电话:0753-2399006
责任编辑:李秀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