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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农业农村局 通知公告 致全市农业经营主体倡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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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市农业经营主体倡议书
来源:本网   时间:2021-01-21 10:30:55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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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市农业经营主体倡议书


全市农业经营主体:

当前,国际新冠肺炎疫情形势愈加严峻,国内多地出现新增本土确诊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随着春节期间人员大量流动和聚集,疫情传播的风险不断增大。为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科学防控策略,巩固我市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我们向全市农业经营主体发出倡议:

一、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

一是密切关注官方发布的疫情防控信息,遵循有关防控指引,落实有关防控措施,储备和配发必要的防护物资。二是加强”“同防,加强员工的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尤其是规范做好直接接触进口物品人员的防护和健康监测。加强办公场所、食堂、卫生间等主要 公共场所设施设备的消毒工作,全面排查冰鲜肉类、水产类等重点冷冻产品、专用冷冻冷藏库房(特别是进出口冷冻食品的库房)等重点部位的安全隐患,优化监测和消毒方式方法。三是开展宣传引导,及时向员工传达国内外疫情动态、科学防疫措施和有关政策要求。

二、尽量减少举办聚集活动

按照非必要不举办、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提倡不举办大型会议、大型培训、年会、团拜、聚会联欢等人群聚集性活动。

三、尽量避免人员外出流动

引导员工尽量不要外出旅游或探亲,尤其不要出境旅游或探亲。鼓励员工在条件允许情况下留在本地过年,倡导简约过节,简单过年。倡议广大农业经营主体为留在梅州过年的外地员工提供后勤保障,适当奖励奖补,做好调休补休。提倡错峰放假,引导员工错峰返乡返岗。

四、加强保供给和质量安全

各农业经营主体在疫情防控中要切实增强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要及时了解主要农产品的供求信息,及时对接和加入相关供销平台,合理安排粮食、蔬菜、畜禽和水果等重要农产品生产,确保米袋子“菜篮子“果盘子罐子和“水缸子产品的有效供给。同时,要严格执行农业生产标准,规范种植养殖过程管理,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农村部门将积极搭建平台、聚集资源,做好农产品产销对接工作,畅通春节期间农业经营主体的销售渠道,满足广大市民的消费需求。

五、诚实守信合法经营

强疫情防控的责任心和稳产保供的使命感,以诚信为本,依法依规开展经营和服务,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坚决杜绝趁机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发布虚假误导信息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发生。同时,要切实做好工资支付保障工作,及时结清员工工资,假期加班要依法依规做好加班工资支付和调休等工作。

六、落实动物防疫主体责任

畜禽行业农业经营主体要切实加强动物防疫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生产及运输环节的各项疫情防控相关措施,规范养殖生产,认真抓好禽流感、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开展冬季集中大消毒活动,加强各类屠宰场疫情防控管理,不购进、不运输、不销售来源不明或非法捕获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广大农业经营主体,疫情并未结束,抗疫仍在继续。让我们保持高度警,做到思想不麻痹、防疫不懈怠、措施不放松,织牢疫情防控保护网,齐心协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

战!


梅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