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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农业农村局致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主体的一封信
来源:梅州市农业农村局渔业发展科   时间:2021-09-16 09:38:25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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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以农为本,农以种为先。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种业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指示,要下决心把民族种业搞上去,抓紧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良品种。2021年2月21日,中央一号文件即《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发布,就“打好种业翻身仗”作出重要部署,要求全力开展种源“卡脖子”技术攻关,实现种业的跨越式发展。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是水产养殖业绿色高质量发展的必备物质基础,通过开展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和科学评估,查清水产养殖种质资源家底,摸透资源特性,对推动种业创新、培育优势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


普查什么?

    全国第一次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对象是全部养殖场(户)(含水产原良种场、遗传育种中心、苗种场和普通养殖场等)的鱼、虾蟹、贝、藻、两栖爬行等水产养殖种质资源(包括原种、地方品系、新品种和引进种)。


怎么普查?

    普查主要内容是摸清上述种质资源种类、群体数量、区域分布和保护利用等情况,并采集影像资料(仅限繁育场)。在此基础上,开展水产养殖种质资源的特征特性测定、遗传多样性评价等系统调查,推动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有序开发利用,为打好种业翻身仗提供物质支撑。


普查时间?

    此次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时间为2021年9月一2023年11月。从2021年9月11日起,普查人员将佩戴统一的普查员证,对所有普查对象进行登记。


准备什么?

    请您提前整理好营业执照(如有)、法人证书、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认真梳理普查主体生产情况,做好普查登记准备。

    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是国家组织的大型国情国力调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真实、准确、及时地提供普查信息,既是您的法定义务,又是您的神圣权利。

    我们将遵守法律规定,对您所提供的调查数据严格保密,不用于普查以外的任何目的;同时请您履行公民如实申报调查项目的义务,积极参与种质资源普查工作,如实申报每个普查项目,为全国第一次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工作取得成功作出贡献。

    衷心感谢您对全国第一次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工作的大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