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贯彻落实好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离岗基层老兽医补助工作方案》(粤农农﹝2019﹞325号)和梅州市农业农村局 梅州市财政局 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梅州市离岗基层老兽医补助工作方案》(梅市农农字〔2019〕218号)精神,本着尊重历史、尊重事实的原则,真正把党和国家对此类人员关心关怀政策落到实处,保持社会和谐稳定。经商请省农业农村厅后,我局与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符合条件的遗漏人员开展了补充认定工作,现将梅州市离岗基层老兽医补充认定名册表(共161人)公告如下:
附件:1.梅州市离岗基层老兽医统计表(补充认定)
2.梅州市离岗基层老兽医名册表(补充认定)
梅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