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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农业农村局 通知公告 关于拟同意取消五华县永盛食品有限公司属下硝芳等8家食品站生猪定点屠宰资格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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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同意取消五华县永盛食品有限公司属下硝芳等8家食品站生猪定点屠宰资格的公示
来源:兽医与屠宰管理科   时间:2022-06-06 15:31:05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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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同意取消五华县永盛食品有限公司

属下硝芳等8家食品站生猪定点

屠宰资格公示


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文件规定,应五华县永盛食品有限公司公司提出自愿消属下硝芳等8家食品站生猪定点屠宰场资格的申请,202261我局派出工作人员到硝芳等8家食品站进行现场核查,经现场核查五华县食品公司硝芳8食品站202012424时起陆续关停,不再从事生猪屠宰业务。根据现场核查情况,我局拟同意取消五华县食品公司硝芳食品站(生猪定点屠宰代码:B13050615)、五华县食品公司登畲食品站(生猪定点屠宰代码:B13050616)、五华县食品公司周江食品站(生猪定点屠宰代码:B13050607)、五华县食品公司双华食品站(生猪定点屠宰代码:B13050610)、五华县食品公司郭田食品站(生猪定点屠宰代码:B13050619)、五华县食品公司横陂食品站(生猪定点屠宰代码:B13050608)、五华县食品公司岐岭食品站(生猪定点屠宰代码:B13050617)、五华县食品公司长布食品站(生猪定点屠宰代码:B13050606)的生猪定点屠宰场资格。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266日至610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的情况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局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平、公正,凡匿名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异议受理部门:梅州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梁永森、陈乐

  联系电话(传真):0753—2280873

  地址:梅州市梅江区嘉应中路42

  邮编:514021




梅州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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