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原则同意建设蕉岭润兴生态食品
有限公司屠宰场的公示
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生猪和生猪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推进屠宰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粤府〔2020〕24号)等有关规定,为贯彻落实《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猪和生猪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推进屠宰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梅市府〔2020〕23号)工作要求,建设蕉岭润兴生态食品有限公司屠宰场项目经征求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意见,拟原则同意在蕉岭县文福镇红星村澄西坑羊子殿建设蕉岭润兴生态食品有限公司屠宰场,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540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977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屠宰加工厂房13118平方米,仓库2282平方米,研发楼2820平方米,污水处理间220平方米,配电间72平方米,暂存间88平方米,消防设备用房840平方米,污水处理池330平方米,并配套完善道路、绿化、给排水、供配电等配套附属设施。项目建成后生产规模为年屠宰生猪18万头,有力保障蕉岭县合格生猪产品供应任务,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2年6月28日至7月1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的情况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局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平、公正,凡匿名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异议受理部门:梅州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梁永森、陈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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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