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相关文件规定,应平远县石正镇生猪定点屠宰场提出自愿取消生猪定点屠宰资格的申请,2022年11月16日我局派出工作人员对平远县石正镇生猪定点屠宰场进行现场核查,经现场核查该生猪定点屠宰场已于2021年2月28日停产关闭,生产设施设备已全部拆除,不再从事生猪屠宰业务。依据平远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取消平远县石正镇生猪定点屠宰场定点屠宰资格的请示》(平农农请字〔2022〕8号)和现场核查情况,我局拟同意取消平远县石正镇生猪定点屠宰场(生猪定点屠宰代码:B13050702)的生猪定点屠宰资格。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2年11月18日至11月24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的情况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局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平、公正,凡匿名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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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