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推荐2022年梅州市农技服务“轻骑兵”乡村行示范点实施主体的通知》和《关于推荐2022年梅州市农技服务“轻骑兵”乡村行联合服务体的通知》精神,经相关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推荐、专家评审、梅州市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办公会议研究,确定以下5家单位为项目实施主体单位(名单附后),现予公示。
公示期从2023年6月15日起至2023年6月21日止。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向梅州市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反映。单位反映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需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否则视为无效,一律不予受理。
联系人:侯郁辉,联系电话:2398722,邮箱:mznyzhfwzx@126.com,地址:梅州市梅江区嘉应中路42号。
附:一、2022年梅州市农技服务“轻骑兵”乡村行示范点实施主体:
1、梅州市梅县区嘉园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二、2022年梅州市农技服务“轻骑兵”乡村行联合服务体实施主体:
1、梅州市志颖农资有限公司
2、梅州市梅县区田园农业机械服务专业合作社
3、兴宁市润丰农业专业合作社
4、蕉岭县晟福农机技术服务专业合作社
梅州市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2023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