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测情况
(一)畜禽产品:本次专项监测在兴宁市、五华县、大埔县和梅江区共抽取畜禽产品样品18份,抽取的18份样品中所检项目全部合格,监测样本合格率为100%。
(二)水产品:本次专项监测在兴宁市、五华县、大埔县和梅江区共抽取水产品样品12份,抽取的12份样品中所检项目全部合格,监测样本合格率为100%。
(三)种植业产品:本次专项监测在兴宁市、五华县、大埔县和梅江区共抽取种植业产品样品15份,其中14份样品中所检项目全部合格,1份豇豆样品中灭蝇胺和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不合格,监测样本合格率为93.33%(不合格样品来源于五华县水寨镇华园市场平儿蔬菜档)。
二、样品基本情况
(一)样品情况
1.本次专项监测的18份畜禽产品,包括牛肉、鸡蛋、乌鸡各5份,羊肉3份;
2.本次专项监测的12份水产品,包括大口黑鲈、乌鳢各5份,鳊鱼2份;养殖环节和流通环节大黄鱼无样品,未抽取。
3.本次专项监测的15份种植业产品,包括豇豆、韭菜、芹菜各5份。
(二)监测项目
1.畜禽产品:牛肉和羊肉(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鸡蛋和乌鸡(恩诺沙星、环丙沙星、沙拉沙星、达氟沙星、氧氟沙星、培氟沙星、诺氟沙星、洛美沙星);
2.水产品:氯霉素、孔雀石绿、呋喃唑酮代谢物AOZ、呋喃它酮代谢物AMOZ、呋喃西林代谢物SEM、呋喃妥因代谢物AHD;
3.种植业产品:乐果、毒死蜱、水胺硫磷、甲胺磷、乙酰甲胺磷、氧乐果、甲基对硫磷、对硫磷、三唑磷、治螟磷、甲基异柳磷、腐霉利、氯氟氰菊酯、氯氰菊酯、六六六、甲拌磷(包括甲拌磷砜、甲拌磷亚砜)、克百威(包括3-羟基克百威)、涕灭威(包括涕灭威砜、涕灭威亚砜)、灭多威、氟虫腈(包括氟虫腈硫醚、氟虫腈砜)、啶虫脒、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二甲戊乐灵、噻虫嗪、灭蝇胺、阿维菌素、辛硫磷等27种农药。
(三)判定依据和原则
根据国家标准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1-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2,4-滴丁酸钠盐等112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1-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41种兽药最大残留限量》、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292号等相关标准进行判定。所检测项目全部合格者,判定为“该批次产品所检项目合格”;有一项指标不合格者,即判定为“该批次产品不合格”。
(四)监测结果与分析
1.本次监测的18份畜禽产品中所检项目全部合格,监测样本合格率为100%;
2.本次监测的12份水产品中所检项目全部合格,监测样本合格率为100%;
3.本次监测的15份种植业产品中,有1份豇豆样品不合格,监测样本合格率为93.33%。
三、检出情况
(一)本次监测的18份畜禽产品中检测项目均未检出;
(二)本次监测的12份水产品中检测项目均未检出;
(三)本次监测的15份种植业产品中,禁(限)用农药均未检出;非禁用农药检出检出灭蝇胺5次、超标1次,检出率为33.33%、不合格率为6.67%,检出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2次、超标1次,检出率为13.33%、不合格率为6.67%;检出噻虫嗪、啶虫脒各1次,检出率均为6.67%,均未超标。
畜禽产品专项监测样品检测结果汇总表
水产品专项监测样品检测结果汇总表
种植业产品专项监测样品检测结果汇总表
不合格产品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