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做好生猪规模化养殖场无害化处理补助相关工作的通知》(粤农〔2012〕248号)、《转发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关于做好生猪规模化养殖场无害化处理补助相关工作的通知》(梅市畜字〔2012〕60号)工作要求,2023年度养殖环节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申报工作由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审查核实并上报,市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专家现场抽查申报材料,初步确定全市2023年1月-12月养殖环节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申报头数200577头(详见附件),每头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补助80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农业农村局实名反映。
联系人:廖志刚;联系电话:2280864。
附件:全市2023年1月-12月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申报情况登记汇总表
梅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22日
全市2023年1月-12月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申报情况登记汇总表(公示版).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