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梅州市农业农村局梅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3-2027年梅州市屠宰环节病害生猪及生猪产品无害化处理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梅市农农〔2023〕48号)等要求,经各县(市、区)全部核查,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联合上报,我局组织专家组按照不低于10%比例开展抽查,全市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共申报4411头(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5天(2024年5月23日至5月2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梅州市农业农村局实名反映。
联系人:梁永森,电话/传真:2280873。
附件: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申报汇总表
梅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23日
附件:
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屠宰环节病害猪
无害化处理补贴申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