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4年拟取消官方兽医资格人员
(第二批)的公示
(官方兽医第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和《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官方兽医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农农办〔2023〕89号)的具体规定,经市农业农村局审核,现对拟取消官方兽医资格的人员予以公示:
拟取消刘英伟等13人官方兽医资格,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从2024年10月25日起到2024年10月31日止,共5个工作日。
公示联系方式:梅州市农业农村局,地址:梅州市嘉应中路42号,联系人:陈乐,邮编:514021,电话/传真:0753-2280873。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梅州市农业农村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附件:2024年拟取消官方兽医资格人员名单(第二批)
梅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0月25日
附件:2024年拟取消官方兽医资格人员名单(第二批).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