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兽医第1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和《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官方兽医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农农办〔2023〕89号)的具体规定,经市、县农业农村局逐级审核,现对拟确认和取消官方兽医资格的人员予以公示:
1.拟确认李连运等16人官方兽医资格,详见附件1。
2.拟取消邹国洪等30人官方兽医资格,详见附件2。
公示时间:从2024年11月22日起到2024年11月28日止,共5个工作日。
公示联系方式:梅州市农业农村局,地址:梅州市嘉应中路42号,联系人:陈乐,邮编:514021,电话/传真:0753-2280873。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梅州市农业农村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附件:1.2024年拟确认官方兽医资格人员名单(第三批)
2.2024年拟取消官方兽医资格人员名单(第三批)
梅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1月22日
附件1:2024年拟确认官方兽医资格人员名单(第三批).xls
附件2:2024年拟取消官方兽医资格人员名单(第三批).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