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字体:
    对比度:
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农业农村局 通知公告 关于拟原则同意建设梅江区畜禽屠宰及冷链物流项目(肉联厂迁建项目)的公示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机构 > 市农业农村局 > 通知公告
关于拟原则同意建设梅江区畜禽屠宰及冷链物流项目(肉联厂迁建项目)的公示
来源:兽医与屠宰管理科   时间:2024-12-03 14:54:41   浏览:-
字号:

    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广东省生猪屠宰行业发展规划》(粤农农规〔2022〕3号)等有关规定,为贯彻落实梅州市农业农村局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梅州市落实<广东省生猪屠宰行业发展规划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梅市农农〔2023〕96号)工作要求,建设梅江区畜禽屠宰及冷链物流项目(肉联厂迁建项目)经征求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意见,拟原则同意在梅江区西阳镇新联村建设梅江区畜禽屠宰及冷链物流项目(肉联厂迁建项目),项目拟投资13628.32万元,占地面积约118亩,其中规划约60亩地块建设梅江区畜禽屠宰及冷链物流项目,剩余约58亩地块作为远期预留发展用地;计划建设年处理量约达73万头生猪、1.1万头肉牛的定点屠宰厂,形成集生猪、肉牛屠宰加工、冷藏仓储、代配送、检验为一体服务的肉品加工基地,配套建设服务于屠宰加工、肉类流通的冷链物流设施,包括预冷、分割、包装、冷藏、低温配送等设施以及冷藏库、冷冻库等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将有力保障梅江区合格生猪产品供应任务,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12月3日至9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情况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局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平、公正,凡匿名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异议受理部门:梅州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陈乐

  联系电话(传真):0753—2280873

  地址:梅州市梅江区嘉应中路42号

  邮编:514021



梅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