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检查和监督畜禽养殖场的污染防治情况,确保其符合环保要求,减少环境污染,特制定梅州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检查工作流程和标准,请相关科室(办)在涉及畜禽养殖场(户)工作检查时应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作为必检内容。
一、检查范围:主要包括畜禽养殖场、畜禽养殖户等,特别是位于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敏感区的养殖场。
二、检查内容:
(一)选址合理性:检查养殖场是否位于环境敏感区或人口集中区。
(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检查是否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是否执行三同时制度,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是否落实。
(三)污染治理设施:检查污染治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储存场所是否采取防渗漏、防流失等措施。
(四)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和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检查排污口设置是否规范,污染物是否稳定达标排放。
(五)排污申报和许可制度执行情况:检查是否按规定进行排污申报登记,是否取得排污许可证并按规定排放污染物1。
(六)畜禽养殖场运行情况:检查养殖场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养殖类型、规模等信息,以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对环境敏感区的养殖场,责令限期搬迁或关停。
(二)对未进行环评的养殖场,要求进行环评并执行三同时制度。
(三)对污染治理设施不完善的养殖场,要求整改并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四)对污染物排放不达标的养殖场,要求整改并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