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功能,鼓励和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高标准农田的建设与生产托管投入,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方式,规范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先建后补”项目管理,优化操作流程,大力推进梅州高标准农田建设高质量发展。依据农业农村部《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和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3〕12号)等规定,我局会同梅州市财政局编制了《梅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先建后补”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提高规划编制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问计于民,集思广益,梅州市农业农村局于2024年1月8日至2月7日将《梅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先建后补”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在梅州市人民政府网(梅州市农业农村局网页)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在公告期内,未收到有关反馈意见和建议。
特此说明
梅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