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功能,鼓励和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高标准农田的建设与生产托管投入,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方式,规范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先建后补”项目管理,优化操作流程,大力推进梅州高标准农田建设高质量发展。依据农业农村部《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和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3〕12号)等规定,我局会同梅州市财政局编制了《梅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先建后补”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在梅州市农业农村局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1月8日至2月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市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0753--2393289)
附件:梅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先建后补”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附件:梅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先建后补”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pdf
梅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