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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农业安全生产投诉举报制度
来源:执法监督科   时间:2024-08-20 15:28:19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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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畅通我市农业安全生产投诉、举报渠道,推进社会监督,切实强化农业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一、投诉举报范围

梅州市内涉及渔业船舶、农业机械、农药、畜禽屠宰、畜牧饲料、农村沼气、农业消防安全等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

1.涉嫌瞒报谎报生产安全事故的;

2.涉嫌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

3.涉嫌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

二、投诉举报方式

电话:0753-2262698

传真:0753-2272966

电子邮箱:nyncj_zfjdk@meizhou.gov.cn

地址:梅州市梅江区嘉应中路42号梅州市农业农村局执法监督科

邮政编码:514021

三、投诉举报须知

投诉举报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鼓励实名举报,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地址、电话,不得捏造、歪曲事实。如存在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等行为,将视情节轻重,依法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投诉举报的处理

市农业农村局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并为其保密,对投诉举报事项进行审核和登记,组织对职权范围内的投诉举报事项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处理结果将采取适当方式告知举报人,举报人无法联系的除外。

五、不予受理情形

(一)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

(二)无明确的举报对象或者具体的举报事项;

(三)已经受理的举报,单一举报人在规定期限内重复举报的;

(四)其他依法依规判定不予接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