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4-2026年省级现代农业产业“补改投”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函〔2024〕1322号)以及《梅州市农业农村局 梅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梅州市2024-2026年现代农业产业“补改投”试点方案>的通知》(梅市农农函〔2025〕70号)要求,经研究,我市拟向社会公开遴选2024年柚子、2025年鸽子现代农业产业“补改投”受托管理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资格条件
(一)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农业领域投资经验,有专职运营团队,具备较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较强的投融资能力和有效整合农业产业链上下游资源能力。
(二)能按照要求开展项目投资、管理、退出等方面工作,选定被投企业,并对被投企业开展尽职调查和评估、与被投企业签订投资协议。
(三)受托管理机构近三年没有被列入中国信用失信企业名单(已进行信用修复或能提供解除失信惩戒信息书面文件的除外);不存在涉黑涉恶、拖欠工资等情形;不能为“三无空壳公司”;不存在资产运行不良情况。
二、遴选程序
(一)提交材料。请具备以上遴选条件、有意愿的企业申请报名,并提交如下申请材料:申请书、营业执照、经营场所和办公场所佐证、信用信息报告、运营团队机构佐证、投融资资质佐证、财务管理制度佐证、成功案例及其他佐证等材料一式三份,于2025年4月29日(星期二)下午下班前直接送达梅州市农业农村局发展规划科,逾期不予受理。(地址:梅江区嘉应中路42号梅州市农业农村局,联系人:黄驰)。
(二)专家评审。由梅州市农业农村局按程序组织专家评审组,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单位择优推荐为2024年、2025年现代农业产业“补改投”受托管理机构。
(三)集体研究。专家组评审推荐结果经梅州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审议,并报梅州市人民政府审定同意后确定为2024年、2025年现代农业产业“补改投”试点受托管理机构。
三、其他事项
受托管理机构在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按有关程序选定被投企业并开展尽职调查和调研评估,组织实施投资,按照协议约定具体负责项目投资、管理、退出等工作,接受梅州市政府监督管理,遇到重大事项需及时报告业务主管部门。
附件:受托管理机构申请书(模板)
梅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