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相关文件规定,我局拟同意取消兴宁市水口镇生猪屠宰场(生猪定点屠宰代码:B13050220)、兴宁市径南镇生猪定点屠宰场(生猪定点屠宰代码:B13050206)、兴宁市兴发肉联食品有限公司宁新屠宰场(生猪定点屠宰代码:B13050217)、五华县食品公司棉洋食品站(生猪定点屠宰代码:B13050611)、五华县食品公司梅林食品站(生猪定点屠宰代码:B13050612)、五华县龙村食品站(生猪定点屠宰代码:B13050614)等6家屠宰企业的生猪定点屠宰资格。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7天(2025年9月9日至9月1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梅州市农业农村局实名反映,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平、公正,凡匿名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陈乐 联系电话(传真):2280873。
梅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9月8日